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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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回复平台给商家的补贴如何交税?
发布时间:2026-07-31   来源:理道税务合规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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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提问  

电商商家在抖音、京东、天猫等主流电商平台开店销售,平台为增加自身流量会对订单进行补贴,订单最终产生的交易金额为100元,其中客户最终实付90,另外10元由平台支付给商家。平台认为:商家为平台引流而进行了服务,因此这10元平台会要求商家开具6%服务收入发票。最终发票流为:商家给消费者开90元商品销售发票,给平台开具10元6%服务收入。对于商家来说,这10元的交易金额,应该如何理解业务实质是6%服务收入还是13%货品销售收入呢?

 

 

宁波市税务局回复(2026-07-16)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征税具体范围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9号)附件: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pdf 的相关规定:

 

一、销售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3)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理道税务合规管家提醒

 

 

税局只提供了广告服务的具体服务内容,没有明确认定就属于服务,但可以推断理解为这10元就是商家为平台提供的推广服务。此时此刻,我们要为曾经就电商平台支付的款项按13%补税的贝因美公司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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