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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是否还需要对转让后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26-07-31   来源:资本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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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是否还需要对转让后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作者:唐青林  赵佳星(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要不要对转让后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针对这个问题,答案是:原则上不用,但是如果原股东存在出资瑕疵等法定违法情形,那么哪怕股权转让了,也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哪怕是转让之后新产生的债务。结合最新司法裁判规则,核心规则如下:1.原则上,股权转让完成后,原股东就不再是公司的股东了,公司的债务是公司独立的债务,原股东不用对转让之后新产生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为这些新债务和原股东没有任何关系。2.但是,如果原股东在持股的时候,存在未出资、抽逃出资等出资瑕疵情形,那么哪怕他把股权转让了,他的出资义务也不会跟着消失,债权人依然可以要求他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哪怕是转让之后的债务也可以。3.另外,如果原股东和债权人,或者和新股东,有明确的约定,原股东要对转让后的债务承担责任,那么也要按照约定来履行,不能以已经转股为由免责。

 

一、原股东担责的法律依据

 

这是此类案件的核心法律基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相关规定,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就转让股权,债权人可以请求原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也可以请求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你的出资义务是法定的,不会因为你把股权转让了,就免除了,哪怕你转股了,你没出资的这个事实,还是存在的,债权人还是可以找你,要求你履行出资义务,用来清偿公司的债务,不管这个债务是转让前还是转让后产生的。

 

而根据2024年新《公司法》第88条的规定,未届出资期限转让股权的,受让人承担出资义务,若受让人未按期缴纳,原股东需承担补充责任,这也明确了,哪怕你转股了,你还是要对出资义务兜底,不能随便甩锅。除此之外,如果原股东和债权人有明确的约定,他要对转让后的债务承担责任,那也要按照约定来,因为这是他自己承诺的,不能反悔。

 

二、原股东担责的司法认定标准

 

实务中,法院认定原股东要不要对转让后的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主要参考以下几个标准:

1.原股东有没有足额出资。这是最核心的,如果原股东已经足额缴纳了出资,那么不管之后公司欠多少钱,他都不用担责,因为他已经履行了法定的出资义务,有限责任就到这里了,之后的债务和他没关系。

2.原股东有没有出资瑕疵。如果原股东存在未出资、抽逃出资、出资不实这些情形,那么哪怕他把股权转让了,他也要承担责任,因为这些出资瑕疵,是他持股的时候留下的,他要负责,哪怕是转让之后的债务,也可以追责他。

3.有没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原股东和新股东,或者和债权人,有明确的约定,原股东要对转让后的债务承担责任,那也要按照约定来,比如很多股权转让的时候,原股东承诺,之前的债务他还,之后的债务他也还,那就要履行这个承诺。

4.原股东有没有协助逃债的行为。如果原股东转让股权,就是为了逃避债务,比如把股权转给没有偿债能力的人,那么哪怕他转股了,也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因为他是恶意逃债。

 

三、债权人的举证要点

 

在这类案件中,债权人的举证很重要,你需要证明这几点:首先,证明你对公司的债权是真实的,已经到期了,而且公司没办法清偿你的债务,比如法院的终本裁定。然后,证明这个原股东,在持股的时候,存在未出资、抽逃出资这些出资瑕疵情形,比如工商内档的出资信息,银行流水,证明他没出资,或者抽逃了出资。剩下的,如果原股东要抗辩,就要证明他已经足额出资了,或者他的出资义务已经免除了,或者债权人早就知道他转股了,这些举证责任都在他那边,你只要证明他有出资瑕疵就可以了。

 

结合20余年公司法领域的办案实践,唐青林律师认为,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就是以为把股权转让出去了,就万事大吉了,之后公司欠多少钱,都和我没关系了,其实不是的,如果你之前存在未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哪怕你转了股,债权人还是可以找你,要求你承担责任,很多人就是因为这个,以为转股就可以甩锅,最后自己的财产被执行了,非常可惜。而且唐青林律师也提醒,很多债权人也不知道,当新股东没钱了,还可以找原股东,因为原股东有出资瑕疵,很多债权人错过了这个追责的机会,以为公司没钱了,就没办法了,其实原股东如果有财产,还是可以执行的。

 

比如在下列典型案例:某贸易公司,原来的股东是王某,他认缴了500万元的出资,一分钱都没实缴,之后他把股权转让给了李某,李某也没实缴。之后,贸易公司和供应商做业务,欠了供应商150万元的货款,一直没还,供应商起诉之后,拿到了胜诉判决,执行的时候,发现李某没有任何财产,案件终本了。之后供应商调查发现,王某是原来的股东,他没实缴出资,于是起诉王某,要求王某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庭审中,王某辩称,他已经把股权转让了,之后的债务和他没关系,他不用担责。但是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作为原股东,存在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情形,哪怕他把股权转让了,他的出资义务也没有免除,根据法律的规定,他要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某在未出资的50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之后供应商执行了王某的个人房产,顺利拿到了全部的货款。

 

新公司法实施后,对于股东的责任更加严格,原股东再也不能以为把股权转让出去了,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了,如果你存在出资瑕疵,哪怕你转股了,债权人还是可以找你,要求你承担责任。如果您遇到了类似的股权转让、公司债务追偿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公司法律师,梳理证据,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此处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为作者完成文章写作时所在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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