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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千联商贸私户收款偷税被罚181.41万元
发布时间:2026-07-30   来源:彭怀文说 作者:彭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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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千联商贸私户收款偷税被罚181.41万元
发布时间:2026-07-24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托群众检举线索,成功查处赤峰市千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经查,该企业主营酒类批发零售业务,在2023年8月至2024年9月经营期间,为偷逃税款,刻意规避对公账户收款,全部经营货款经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私人账户收取,通过账外收款、虚假纳税申报方式隐匿销售收入,共计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项税费108.05万元。
税务部门调取企业对公账户、相关人员私人银行流水,结合内部进销单据完整固定违法证据,认定其行为构成偷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2025年6月对该公司作出处理处罚:追缴全部欠缴税费、加收滞纳金,并依法处以罚款,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181.41万元。目前涉案款项已全额追缴入库。
税务部门表示,私户体外循环隐匿经营收入属于典型偷税行为,大数据与多渠道线索联动下此类违法行为无处遁形。提醒各类市场主体规范资金与账务管理,依法如实申报纳税,切勿心存侥幸触碰税法红线。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原文链接:https://neimenggu.chinatax.gov.cn/xwdt/swyw/202607/t20260724_896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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