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细化《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47号)工作部署,中国证监会研究修订《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前期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形成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起草了《关于实施<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作为配套实施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邮件:qihuobu@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期货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7日。
中国证监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