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申报纳税期限于20日截止,针对近期网友留言咨询增值税申报的相关问题,我们梳理了常见的申报误区,一起来看看吧!

不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三条,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
根据《公告》第五条规定,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应在超过规定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第二条规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根据《公告》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为办理登记的当期1日。
纳税人3月末已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且当期生效,3月属期应按照一般纳税人申报,不再适用小规模报表。

不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因此,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如果纳税期内企业没有发生业务,也需要按时进行零申报,否则会对企业的经营与纳税信用造成影响。

不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称应税交易),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增值税。
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货物、不动产的所有权,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因此,不开发票,不是不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理由。申报时,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在【货物及劳务销售额】或【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处,一般纳税人需要在【未开具发票】栏次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填写。

不是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标准的,可以选择全部或者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是的。申报表提交后,系统会将申报数据与后台数据进行比对,判断是否存在比对不通过的情况,若不通过会出现提示。若系统出现“强制类申报比对不通过”,纳税人可以根据系统提示点击【修改报表】;也可以点击【强制提交】,但会产生申报比对异常转办事项,纳税人填写具体原因后提交至税务人端,纳税人需跟踪比对异常处理情况,否则会影响发票开具等事项办理。
在纳税人确定数据填报无误的情况下,可以填写情况说明后强制提交。之后可以在【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处理进度,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进行咨询,耐心等待异常锁定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