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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法第22条规定:
纳税人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进项不能抵扣。这条规定的含义是:直接购入并消费的餐饮服务进项不能抵扣,直接购入并属于间接消费的餐饮服务进项可以抵扣。
01
会务公司安排会务用餐
一家会务公司接受某企业的委托,承办这家企业的年度总结和新年战略规划会议。会务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提供合适的会议场地,安排会务人员住宿,安排会务人员就餐。
会务公司提供服务后与委托企业结算,向对方开具会务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务公司向餐厅支付的就餐费用,获取了餐饮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务公司支付的餐费属于“间接消费的餐饮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类似的情况还包括培训公司安排学员用餐,组织团建的企业安排学员用餐等。
02
餐饮企业合作提供餐饮服务
一家酒店承办一个大型婚宴,客人预定了100桌,每桌十菜一汤。酒店老板跟客人商量:如果十菜一汤全部由本酒店负责提供,预计需要提前比较长的时间准备,客人品尝时会觉得菜肴不新鲜。老板建议议将其中三个非核心菜肴交给隔壁的酒店负责制作并送到婚宴现场,客人同意了。
酒店向客人收取婚宴的款项,按6%缴纳增值税,向隔壁酒店支付三个菜肴的餐费,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酒店支付的餐费属于间接消费的餐饮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03
士多店销售订的快餐盒
某座写字楼大堂有家士多店,士多店老板增加了快餐经营项目。士多店向附近的一家酒楼预订快餐,酒楼派人送到士多店,存入士多店的保温柜。很多写字楼白领为了节省时间,喜欢直接在士多店里买快餐。士多店购入快餐是为了对外销售,士多店向酒楼支付的餐费属于间接消费的餐饮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04
饭旅游公司提供旅客用餐
旅行社接了团队旅游,需要组织车辆、安排酒店、安排就餐、安排景点游览。旅行社向餐厅支付的餐费有两种税务处理方式可以选择:
一种是一般计税,进项抵扣
旅行社向酒楼支付的餐费属于间接消费的餐饮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但餐费需要取得专用发票才能抵扣。
一种是差额计税
旅行社可以按减去餐费、酒店支出、景点支出等项目后的余额作为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选择差额计税时,餐费支出取得普通发票也可以抵减。
整体而言,旅行社选择差额计税更容易操作。

曾老师的总结
一句话帮大家理解“间接消费的餐饮服务”:企业掏钱支付餐费,计入企业成本,吃饭的不是企业自己的人,是你的客人。其实就是:你掏钱别人吃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