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公司这几年累计实现利润1000万元,若是不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直接分红给各个股东,是否有税务上风险?
答复:
税务上允许的。
由于1000万元已经是税后净利润了,若是按照股东会决议直接分红给自然人股东,也依法申报了个税(法人股东分红免征企业所得税),虽然没有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税务上是没有风险的。但是注意定向分红的个税风险。
注意: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除非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或公司当年亏损。若公司未依法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虽新《公司法》删除了直接罚款条款,但可能面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补足提取金额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