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5年,省财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秉持“大财政”理念,锚定财政可持续发展目标,持续以法治思维赋能财政治理,以法治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在法治轨道上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为江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财政法治屏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定正确方向,财政法治建设的引领力融合力持续增强
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财政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引导全体财政干部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邀请专家辅导等方式,组织《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以及法律法规等的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二个坚持”的最新理论成果,自觉运用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谋划和推进财政工作。
(二)健全制度体系,财政立法制规的针对性适配性进一步提升
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完成全国首部《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论证、报送等工作,进一步健全财政主责监督、部门依责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执业监督、行业自律监督“五元一体”监督体系。组织开展《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结合评估结论和修订建议,启动规章修订工作。二是规范政策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江苏省财政厅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全年制发备案规范性文件6件,废止失效18件,确保政策文件合法合规、衔接有效。修订出台《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三是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制发事前绩效评估内部工作规程、支出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操作指引等文件,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出台水资源税“1+6+N”政策体系,完善水资源税改革试点配套制度。制定“6项工作指南+1个政策汇编+48条具体口径”的国有资产清查利用政策支撑体系,指导各市县依法依规推进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印发《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从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强化异常低价审查、压实评审专家责任、严格开展履约验收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推动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支持行业健康发展。
(三)聚焦主责主业,财政依法行政的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彰显
全面对标财政部试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试点工作,细化出台61条具体措施。以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统领,构建我省财政可持续发展“1+3+N”政策体系,制定《零基预算编制工作指引》《零基预算审核工作规程》等细化措施,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制定高质量发展激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更好激励市县发展产业、涵养税源;制定省级财政项目支出标准管理暂行办法和支出标准编制工作指引,全面推进省级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牵头做好财政支持“一带一路”交汇点、长江经济带、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支持重大区域战略发展。提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自审自发”试点 优化完善我省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机制;提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引导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更好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规范执法行为,财会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一是全面规范财政涉企行政执法。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要求,在官网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主动公开执法信息。依法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对9家会计师事务所、4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102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行业自律监管。强化政府采购领域监管效能,对8家代理机构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办理政府采购投诉70余件。二是有效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对行政执法决定实行法制审核全覆盖,全年依法作出行政处罚56件、行政许可30件,撤销行政许可2批。常态化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性。组织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情况调研,印发《江苏省财政执法领域首违不罚清单》,进一步健全行政裁量制度。三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做好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培训考试等工作,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举办全省财政行政执法骨干培训班,编印全省涉法涉诉案例汇编、召开典型案例分析会,提升财政干部执法履职能力。
(五)深化普法宣传,财政法规政策的知晓度覆盖面进一步拓展
完善常态化学法机制,建立法律知识周周学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要求,举办全省财政法治征文活动,全面提升财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坚持 “财政宣传月”“财法同行”等普法特色做法,以“依法聚财用财,服务保障民生”为主题,汇编财政支持生育、教育、就业、社保等民生政策手册并通过公众号连载宣传,组织开展“财法同行·惠企利企”线上宣讲咨询活动,赴市县联动开展财政惠企利民法规政策进基层活动。举办全省会计知识大赛,以赛促学激发会计人员干事创业热情。制作“2025年关税调整下的江苏实践”系列短视频,用更直接、更可视的方式生动展示我省关税工作成效。组织“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依法依规履职的使命感责任感。
(六)提升治理能力,行政争议处置的预见性妥善性进一步优化
组织学习《江苏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条例》,面向全厅财政干部开展财政法律风险防控专题讲座,强化财政干部注重源头治理与事前预防的理念。落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要求,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31件、行政应诉案件26件。规范信访事项闭环管理,通过耐心接访、转办督办、政策解读等方式,妥善处理书面信访事项260余件次,厅长信箱事项280余件次,接待群众来访60余件次,接听咨询来电约2000人次,回应群众诉求。强化政务公开,制定年度全省预决算公开方案,健全预决算公开报告填报功能并嵌入江苏省预算一体化系统,主动公开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等信息,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0余件,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厅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预算执行、财政改革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一是带头学法用法。主持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0余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新颁布法律和行政规章等,带领班子成员学深悟透、笃行实干。二是高位部署推动。召开全省财政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财政建设年度任务,听取法治工作汇报,亲自调度财政立法、规范执法等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年经集体研究制发重大政策文件6件。三是推动责任传导。组织开展系统内主要负责人述法活动,督促发挥好“领头雁”示范作用,调动“关键少数”抓法治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省财政厅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合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财政科学管理等重点任务,持续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一是强化新法宣贯。做好《江苏省财会监督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落实“五元一体”财会监督要求,依法履行财政部门主责监督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结果运用,提升财会监督质效。二是健全法规制度。做好《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章修订工作,将零基预算等改革要求固化为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坚持依法行政。以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统领,持续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和法治化水平。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财政执法程序。四是加大普法力度。编制江苏财政“九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财政宣传月”等特色主题普法活动,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