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精准发力,为养老、托育、家政行业发展减负松绑,助力“老有所养、幼有所育、家有所安”美好愿景加速实现。正逢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的税收政策有延续!让我们来看看热点解答吧。
增值税免征
Q1
我公司是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A
Q2
我公司是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提供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一)与家政服务员、接受家政服务的客户就提供家政服务行为签订三方协议;
(二)向家政服务员发放劳动报酬,并对家政服务员进行培训管理;
(三)通过建立业务管理系统对家政服务员进行登记管理。
A
企业所得税减计
Q3
我公司是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取得的收入,在企业所得税上有什么适合的政策呢?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A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
Q4
我公司是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自有的房产、土地,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A
契税免征
Q5
我公司是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购买了一套房屋,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契税需要缴纳吗?
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A
-政策来源-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6年第7号)
友情提示
本公告所称社区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包括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短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育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托育服务是指为3周岁(含)以下婴幼儿提供的照料、看护、膳食、保育等服务。
为社区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家政服务是指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或医疗机构为孕产妇、婴幼儿、老人、病人、残疾人提供的照护服务,以及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的保洁、烹饪等服务。
享受本公告政策的纳税人缴费人,应留存《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托育机构备案回执》、与社区组织签订的服务协议,以及能够证明向所在社区管理居民提供服务的资料等备查。
企业未能按照要求提供留存备查资料,或者提供的留存备查资料无法证实符合优惠事项规定条件的,或者资料存在虚假情况的,将依法追缴其已享受的税费款,并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