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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行业税务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2026-04-21   来源:德居正财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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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行业税务风险管理

一、行业细分

成品油行业业务复杂、产业链较长,是一个涵盖多个细分领域的综合性产业。这些领域相互关联,共同构成成品油行业完整的产业链,主要包括以下十个细分子行业。

1)石油勘探与开采。涉及地质勘探、钻井工程和原油开采等。

2)石油炼制。将原油转化为汽油、柴油、煤油等基础油品。

3)石油化工。生产塑料、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化工产品。

4)石化产品销售与分销。包括石化产品的批发、零售和物流配送。

1“两新”是指推动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两重”是指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5)石化设备制造与维护。生产和维护石化生产所需的设备和机械。

6)环保与安全。确保石化生产过程符合环保标准,保障生产安全。

7)炼油业。将原油经过物理和化学处理,分离出各种石油产品,如汽油、柴油、润滑油等。

8)石化基础化工业。以石油、天然气等为原料,通过化学反应制造出一系列化学品和基础材料,如乙烯、丙烯、苯乙烯、聚乙烯、聚氯乙烯等。

9)石化新材料业。以石油、天然气等为原料,通过先进技术手段制造出新型高性能材料,如高分子材料、合成纤维、高级复合材料等。

10)石油服务业。提供与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及运输有关的技术和服务,如钻井、测井、采油、管道运输等。

二、成品油行业生产经营流程与特点

(一)生产经营流程

从产业链的视角,成品油行业的生产经营流程可分为上游的采掘、中游的加工和下游的销售。

1.上游产业-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生产

石油天然气生产活动是从矿权取得将石油天然气从地下开采出地面的过程,共分为四个阶段:矿权取得阶段、勘探阶段、开发阶段和生产阶段。具体包括用于生产一定数量的石油、天然气产品而发生的用于矿权取得、地质勘探、开发井及直接相关设施建设,石油、天然气的采出、处理、集输、储存、运输乃至区块弃置等全过程。

1)获取矿区权益。目前,矿权管理实行两级管理。按照国家有关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结合石油天然气业务发展需要,先由油气田公司提出矿产申请方案并编制申请项目的论证资料,总部负责审查申请依据,登记方案和申请年限,审查通过后向国家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矿权申请,并统一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待矿权申请得到批复后,由油气田公司负责在取得矿权的区域内进行勘探和开发工作,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缴纳采矿权使用费,报送采矿权年度报告,做好矿权使用费减免工作。

2)油气勘探。是指为了识别勘探区域或探明油气储量而进行的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探、钻探活动以及其他相关经营活动。油气勘探通过物探技术把地层的特征数据化,建立对应的物理模型,实现数据体的形象化图形来反映地层的属性,并最终提交勘探区域内的各级资源量和储量。石油与天然气勘探程序一般按盆地区域勘探→圈闭预探→油气藏评价勘探三个阶段及勘探步骤循序渐进地进行。

3)油气开发。是指为了取得探明矿区中的油气而建造或更新井及相关设施的活动。油气田开发程序一般按开发前期评估→开发方案编制→产能建设三个阶段组织进行。经过油气勘探、提交探明储量以后,需编制油田开发方案。油田开发方案是油田开发产能建设的依据,油田开发方案包括油藏工程方案、钻井工程方案、采油工程方案、地面工程方案、项目组织及实施要求、HSE要求、投资估算和经济效益评价等内容。油田开发方案经审批后,依据开发方案,油气田正式投入建设开发。

4)油气生产。是指将油气从油气藏内提取到地表以及在矿区内收集、拉运、处理、现场储存和矿区管理等一系列活动。

油田产能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进入生产阶段,进行油田开发过程管理,其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实现开发方案或调整方案确定的技术经济指标和油藏经营管理指标;二是确保各种油田生产设施安全、平稳运行,控制开采成本,节能降耗,完成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三是开展油藏动态监测、油田动态跟踪分析和阶段性精细油藏描述,搞好油田注采调整和综合治理,实现油藏调控制标;四是按照HSE要求,组织生产运行、增产措施及维护性生产作业;五是根据设备管理的规定,做好开发设备及设施的配备、使用、保养、维修、更新、改造等工作;六是针对油气田开发生产过程中不同阶段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开发调整,编制开发调整优化方案,通过一系列的技术整改措施,改善二次采油或三次采油技术,不断改善开发生产效果,增加可采储量,提高采收率。

5)油气运输。是指通过管道、汽车、轮船等运载工具将生产出来的石油、天然气输送到用户并实现最终销售的一种生产经营活动。管道运输通过铺设大管径、长距离的管道线路和相关配套设施输送石油、天然气,是目前最主要的安全高效和最经济的运输方式。

6)区块弃置。经过不断开发调整,油藏达到经济极限采收率,经论证确无经济开采价值后对油田或区块进行弃置处理。弃置处理主要包括油水井封堵、井站拆移、恢复生态环境等工作量。

2.中游产业-石油炼制、化工

我国成品油行业正处于新一轮的增长期,“两新”“两重”政策加力扩围,庞大的需求促使石油石化产品市场持续繁荣,石化产业将回升向好,具有持续稳定的增长前景。一般说来,成品油行业中游产业主要包括石油炼化和化工两大块。

1)炼油板块工艺流程。炼油是以原油为原料,加工生产各种燃料油(汽油、煤油、柴油等)和润滑油以及液化石油气、石油焦炭、石蜡、沥青的加工过程,具有多工序连续式复杂生产,在同一生产过程中用同一种或几种原料油生产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炼油联产品的特点。

2)化工板块工艺流程。化工生产业务分为化工、化肥、化纤产品生产业务,产品种类繁多,流程千差万别,但生产过程有共同之处。化工产品具有连续生产、顺序进行加工、一套装置可以同时产出多种联产品的特点,从工业原料经过化学反应获得有用产品的任一化工生产过程都可概括为原料预处理、化学反应和产品精制三部分。

3.下游产业-产品销售

产品销售是成品油行业的终端环节,主要业务包括航空煤油、汽油、柴油、润滑油、燃料油等在内的品类繁多的化工品的销售,以及大量的加油站销售及便利店的非油品销售网络。该环节企业功能单一、业务构成相对简单,销售网络系统完备,是典型的石化产品商贸经销企业,在会计核算方面也有其特点:一是企业网点众多、业务量大、销售和收款方式多样,财务核算的工作量较大;二是该类企业大多实行“两级管理、一级核算”,多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生产经营特点

1.资源的约束性

石油开采业属资源开采产业,不同于一般的制造业和加工业,资源约束性是成品油行业最重要的特点。这个特点至少包含两方面含义:一是石油资源的有限性;二是油藏的产量逐步递减性。资源约束性决定了石油行业有限竞争的市场格局,同时也意味着其成长性与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新增储量的有效接替。

2.经营的风险性

成品油行业是一个风险性极高的产业,主要表现在石油资源埋藏深度大于其他矿产资源,深埋蕴藏在地底1000米甚至50006000米以下。客观自然条件的复杂性,决定了石油勘探工作的艰巨性和风险性;石油石化产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其生产过程涉及的科技领域范围广泛,专业化、技术化程度高,使其技术可靠性的风险增大;另外,石油勘探开发投资大,一旦经营不善会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风险。

3.产业模式的一体性

成品油行业是一种整合炼油、石油化工生产以及产品销售环节的产业发展模式,简称“炼油、化工、销售一体化”特性。在这种模式下,炼油厂将原油加工成各类油品和化工原料,化工环节进一步把这些原料加工成更具附加值的化工产品,而销售环节则负责将炼油和化工产品推向市场。这种一体化模式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都在积极推进“炼油、化工、销售一体化”的转型升级改造工作,向下游延伸产业链条,进而提升企业的综合市场竞争力。

4.规模的经济性

成品油行业是资源消耗型产业,其高投入、高风险性要求成品油企业必须具有庞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因此,成品油行业是规模经济效益十分突出的行业。油气资源和生产规模对资产组合深度和成本结构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5.发展的国际性

全球经济对石油及其衍生产品的需求持续增长。世界经济发展和石油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导致石油经济要素分离,包括资源与消费分离、资金与需求分离、科技与开发分离,使得石油产业成为自然的国际性产业。

6.经济与国防的战略性

1)经济上的战略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于20251月施行,明确推动化石能源绿色转型和科技创新方向。石油石化产品是中国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能源和原料,因此,加快石油产业绿色转型和科技创新发展关系国家的命运和前途。

2)国防上的战略性。石油对军事和国防安全越来越重要。在现代战争中,石油产品不仅影响军队机动性和战斗能力,而且能改变军队作战部署和战役进程,甚至决定战争的结局。石油对于战争的胜负和国防的安全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三、成品油行业财务核算

(一)财务核算内容

成品油行业各集团公司为规范经营管理行为,防范风险,促进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实现发展战略,遵循外部监管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财会〔201011号附件1)、《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财会〔201011号附件2)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内部控制手册》,并引入国际先进的ERP系统,以严格的内控制度和专业化的管理软件相结合的方式整合企业内部主要或所有的经营活动,其主要业务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采购。采购部门依据请购任务和库存情况,向材料供应商采购料品。

2)生产。生产部门按照销售部门任务,向生产车间下达生产任务,可依据库存,向采购部门请购有关零部件。完工后,入库供销售部发货。

3)库存。仓库根据零部件的安全库存量向采购部门请购零部件,依据生产车间

的生产领料单给车间发料。

4)销售。销售部门接客户采购计划,根据客户要求,查看是否有库存;有,即给客户发货:无,即下生产任务给生产部门,要求安排生产。待成品完工后,即可给客户发货。

5)财务。进行各类财务账务处理。

6)固定资产管理。建立、登记固定资产账、卡(表)及权属证明台账,固定资产保管与维护,固定资产清查、处置评估和核算,以及档案管理。

(二)财务核算特点

1.普遍使用ERP系统

成品油行业积极推行信息化管理,现已建成并使用ERP系统(多为SAP系统()生产营运指挥系统、供应链管理系统、资金集中管理系统、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系统和全面预算管理系统等。平台运行稳定可靠,具有集团内部和企业内部各环节独立操作、部门资源信息共享、信息数据设置全面和信息更新快捷等优势。

2.采用集团“资金池”运作

石油石化集团企业采用“资金池”模式进行资金运营管理。一般采用以下两种“资金池”模式。

1)结算中心管理“资金池”的模式。集团母公司设立的结算中心是办理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一般隶属于财务部门,主要借助电子银行对“资金池”进行管理;根据集团与银行之间就“资金池”业务签订的协议,集团及纳入“资金池”管理的下属企业必须在指定银行开户,采取收支两条线的方式;集团结算中心对于上存资金的子公司,一般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对使用资金的子公司,一般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集团结算中心的收入来源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资金池”存款在银行与拨付下级公司之间存在的利差收入,二是向子公司收取的贷款利息。

2)财务公司管理“资金池”的模式。与结算中心管理“资金池”不同,财务公司为集团子公司之一,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提供的服务类似于商业银行,主要功能是提供和解决集团内部融资、资金信贷风险的平台;在运作中,财务公司同样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操

1]SAP系统是企业资源管理软件系统,能为企业管理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为企业发展作出系统规划。在企业数字化建设中应用广泛,能够简化企业管理流程,节约建设资源,受到了各行业诸多企业用户的青睐。

作层面比结算中心模式更自由和便捷。一是支付环节,成员单位可自主支配各自在财务公司账户上的存款,只需在集团公司系统中给财务公司一个申请用款指令,财务公司则将款项随时划拨至成员单位的指定银行账户。成员单位需要贷款时,可向财务公司申请,财务公司根据集团的长远规划逐笔审批,将可动用“资金池”的资金贷予成员单位。另外,财务公司也可通过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调动资金满足成员单位用款需求,期限一般为短期借款。二是收入环节,作为财务公司其收入主要由三部分组成:“资金池”在银行存款的利差收入,向成员单位收取的贷款利息收入,利用“资金池”资金做风险较低的一级证券市场的投资收入。

(三)成品油行业价格管理机制

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石油价格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含)时,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40美元低于80美元(含)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美元(含)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成品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国内石油市场实行政府定价制度,政府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和国家石油行业利益来确定石油商品市场价格。定价机制通常包括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税收、运输费用等成本因素的综合考虑。

四、成品油行业税收风险管理的重点与难点

(一)税收风险管理重点

1.外资企业日益增多,税收风险管控是重点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不断发展,成品油行业中外资企业占比已达到较高的比例,市场份额不断扩大。主要包括荷兰皇家壳牌、美国埃克森美孚、英国石油公司、日本三菱化学等国际知名企业,这些企业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广泛的业务网络和资源,大多数在华外资成品油企业受控于境外跨国公司,没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决策权,在核心技术方面长期依附于跨国公司,在境内实现收入的同时却无利润实现或实现的

利润与其投入产出不成比例,其税收风险管理的复杂性高于以往任何时期。

2.关联交易频发,定价策略是税源监控的重点

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为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公司、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是中国首家在纽约、伦敦、中国香港、上海四地上市的公司,亦是上、中、下游综合一体化的能源化工集团公司。该集团公司于2000年通过重组,将其石油化工的主要业务投入到中国石化(上市公司),该集团公司继续经营保留若干石化设施,提供钻井服务、测井服务、生产设备制造及维修、工程建设服务及水、电等公用工程服务及社会服务等。中国石化与其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之间存在着大量的关联交易。因此,定价策略是税源监控的重点。中国石化每三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相关的定价策略,按照中国石化与其母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之间石化产品及服务的互供协议,该协议项下交易的定价需按照以下条款进行:第一,政府规定价格;第二,如无政府规定价格但有政府指导价格,则采用政府指导价格;第三,如无政府规定价格或政府指导价格,则采用市场价格;第四,如上述各项均不适用,则按有关各方就提供的相关产品或服务彼此间协议的价格。

(二)税收风险管理难点

由于成品油行业业务链条长、资本密集、跨国交易频繁、政策依赖性强等特点,税收风险管理存在较多的难点、堵点,面临诸多复杂挑战。其税收风险管理的难点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

1)征税环节与税基产量数据确认监控难。由于石化产品品种多、规格多,生产工艺流程复杂,税务机关难以掌握其原料投入、产品产量情况,如炼厂自用油容易产生税收流失;企业不愿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产品配比、物料投入等反映真实成本的材料,导致征纳信息不对称,造成税务机关难以有效监控纳税人的实际产量。另外,成品油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的消费税易发变票、隐匿收入等风险,税基产量数据精准确认计算难度较大。

2)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核实难、隐匿收入与虚假申报风险的风险大。石化产品的多样性导致其营销运输方式特殊,产品是否已发出、如何发出,以及销售数量、销售收入的精准性核实确认难度较大。例如,广东、新疆、云南等地多家加油站通过篡改加油机主板数据,通过个人微信或支付宝收款等方式隐匿收入。如云南某加油站利用技术手段删减销售数据,通过个人账户收款1亿元,被追缴税款及罚款427万元。

3)税前扣除核实难。成品油行业是知识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型行业,前期生产

准备投入较大,成品油市场高度垄断,但化工产品市场竞争激烈。企业为了生存发展需要,研发投入和市场投入费用较高。因此,对其成本费用的归集、划分以及业务发生的真实性、相关性、合理性的精准分析识别的难度较大。

4)关联交易风险分析识别难。成品油行业产业链长、集团性强等特点决定了其关联交易事项频发,各种主观或非主观因素导致其通过税收筹划进行关联交易,可能造成转让定价、转移利润等税务不合规,同时造成国家税收流失风险;且其集团性经营导致关联交易的风险分析识别难度较大,精准风险监管面临较大的挑战。

第二节、成品油行业大数据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模型

通过对成品油行业税收大数据获取、税收风险特征调研及典型案例分析提炼,针对成品油行业的实际业务模式、工艺流程、经营规律,以及税收风险管理重点、难点,结合金税系统税收大数据,通过“以数治税”手段,构建成品油行业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模型,旨在帮助广大税务人员系统开展行业税收风险分析识别,精准发现涉税业务异常及税收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实施风险应对控制。以下从税收风险指标模型、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方法、税收风险等级排序等不同维度探究成品油行业税收风险识别模型的构建框架与技术方法。

一、成品油行业税收大数据获取

石油成品油企业的涉税大数据涵盖资源勘探、开采、炼化、销售及跨境贸易全链条的税务数据,结合行业税收风险特征及高资本投入、政策敏感性和环保合规要求,进行税收风险分析识别。以下是具体分类与内容。

(一)基础税务数据

1)税务登记信息。企业纳税人识别号、采矿/探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环保资质信息。跨国分支机构的税务备案,如海外油田子公司、炼化合资公司涉税信息。

2)纳税申报数据。一是资源税,原油、天然气销售额(从价计征,税率

按五等级划分,差值20分为一个等级,税收风险分值总评分越高的企业,税收风险等级越高。依据上组限不在内原则,具体方案如下。

1)无风险。当税收风险总评分20分,在0~20分为一级,无风险状态,通常用绿色信号。

2)低风险。税收风险分值总评分在21~40分为二级,低风险区域,纳税人风险指标轻微偏离合理区间,涉税数据资料基本完整,发布蓝色预警信号。

3)中风险。税收风险分值总评分在41~60分为三级,中风险区域,纳税人风险指标偏离合理区间幅度在50%左右,存在政策适用争议或涉税财务核算不合规等风险,发布黄色预警信号。

4)较高风险。税收风险分值总评分在61~80分为四级,较高风险区域,纳税人风险指标偏离合理区间幅度在75%左右,存在较严重的政策适用争议或者较严重的涉税财务核算不合规等风险,发布橙色预警信号。

5)高风险。税收风险分值总评分在81~100分为五级,高风险区域,纳税人风险指标偏离合理区间幅度在75%以上,税负严重异常、发票问题突出,可能涉嫌发票虚开、逃避缴纳税款等违法犯罪风险,发布红色预警信号。

税收风险分值划分与风险等级排序如表4-3所示。

4-3税收风险分值划分与风险等级排序

总风险分值

风险等级

81-100

五级-高风险

61-80

四级-较高风险

41-60

三级-中风险

21-40

二级-低风险

0~20

一级-无风险

第三节、成品油行业税收风险点分析与风险应对

成品油行业生产经营过程繁杂,税收风险点多发,集团企业关联交易普遍存在,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关联方往来款项的结算方式等,都极易产生税收风险点;日益增长的投融资业务涉及的政策广泛,加大了税收风险的复杂性。以下是结合成品油行

业生产经营特点,从采购、生产、销售、仓储等各运营环节,分析识别容易产生税收风险重要环节,并提出风险应对措施。

一、采购环节税收风险点分析与风险应对

成品油行业的采购业务是指从供应市场获取石油和天然气等材料、物料、燃料等,作为企业的资源,以保证石油产品和石油化工产品生产正常开展进行的一项经营活动。采购业务中,企业一般需要根据物料需求时间,以采购订单的形式向供应方发出需求信息,并安排和跟踪整个物流过程,确保物料按时到达企业,以支持企业的正常运营的过程。以下是主要税收风险点分析与风险应对措施。

(一)未按规定单独核算或合理划分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产品的进项税额,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按照政策规定,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在实际计算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增值税产品的应纳税额时,企业可能未单独核算进项税额,或进项税额划分不合理,存在少抵扣即征即退的进项税额、多退还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计算进项税额结构比率,分析识别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产品的进项税额的结构比率是否合理。

2)审核企业的申报资料,分析识别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产品的种类和性质。

3)审核分析“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账,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备查簿,核实企业是否单独核算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确认哪些进项税额需要进行分摊计入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进项税额,并确认企业即征即退增值税产品的进项税额分摊的计算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二)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原材料、货物等,未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将外购原材料、货物等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企业在采购环节可能发生上述事

项但未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存在少缴增值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率,如果小于2%,通常存在较高风险。

2)审核分析“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明细,查看企业原材料领用簿、出库单等,核实企业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用途。

3)核查企业免税项目备案资料等,确定企业是否存在免税项目,核实对应原材料和货物的进项税额是否合规转出。

(三)利用黑客技术手段虚增进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犯罪、发票秩序混乱和国家税收流失风险

1.风险点描述

利用黑客技术手段非法篡改企业信息系统中的库存数据,虚增进项,虚构交易链条,进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虚开增值税发票违法犯罪、发票秩序混乱和国家税收流失风险。

例如,20202月,辽宁鞍山某成品油企业,通过黑客技术虚增进项库存10万吨成品油,并向山东、黑龙江等省的多家石油化工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达千亿元。这种利用技术手段伪造进项数据,通过空壳公司虚构交易链条,形成“票货分离”,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

2.风险应对措施

1)强化供应链审核分析,避免与无实际经营的空壳公司进行交易。

2)利用大数据工具监控进销项的匹配性,分析进销项弹性系数的合理性,重点关注发票品名与货物实际名称的一致性、匹配性。

(四)成本费用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管理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项目,可能未取得真实、合法的有效凭证而税前扣除且未作纳税调整,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审核分析企业的申报数据和财务报表,查看“管理费用”科目下是否有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等项目,并核查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扣除凭证不符合规定而未作纳税调整的风险点。

二、生产环节税收风险点分析与风险应对

生产环节具体细分到炼油板块和化工板块,主要的税收风险点分析与风险应对措施包括以下十四个方面。

(一)应税成品油收率偏低或变名虚开增值税发票,存在少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和违法犯罪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1)消费税产品产出率偏低,非消费税产品产出率偏高,企业可能变换油品名称,将应纳消费税油品擅自列入非应税消费品油品、化工产品,如将燃料油列入非应税油品沥青。

2)应税油品,如汽柴油收率降低,免税油品如石脑油、航空煤油收率上升,可能将应税油品变为免税油品销售。

3)高税率油品如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等收率偏低,低税率油品如柴油、燃料油等收率偏高,可能将高税率油品变名为低税率产品销售。

4)个别石油成品油企业通过虚构交易链条,变更发票品名虚开增值税发票。

企业的上述人为调整或涉嫌虚开发票犯罪行为,存在少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和违法犯罪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计算消费税税负率,与行业预警值进行比对分析。

2)参考成品油行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以及原油各产地不同情况,设置相应综合产出率、汽油收率、柴油收率,消费税产品产出率等正常范围值,与企业各项产品的产出率比对分析。

3)根据企业实际投入原材料、辅助材料、包装物等的数量,按照确定的投入产出比(定额)测算出企业的产品产量,结合库存产品数量和产品销售量、销售单价测算纳税人实际产销量、销售收入,与纳税人申报数据比对分析识别是否存在上述风险。

(二)未按规定抵扣用于连续生产的外购油品消费税,存在少缴消费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以外购石脑油、燃料油为原料,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既生产应税消费品,又同时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可能存在外购石脑油、燃料油未缴纳消费税,或用于抵扣的已

缴消费税税款分摊错误,造成少缴消费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查询了解企业的产品结构,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流程。

2)审核分析“原材料”、“生产成本”和“库存商品”科目明细账,核实企业是否存在以外购石脑油、燃料油为原料在同一生产过程中既生产应税消费品又同时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情况。

3)审核分析企业消费税申报资料,核实企业外购石脑油、燃料油是否已缴纳消费税,消费税税款抵扣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自产自用石脑油用于连续生产除乙烯、芳烃类外的化工产品,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存在少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将自产石脑油用于连续生产除乙烯、芳烃类外的化工产品或其他用途的,于移送使用时未缴纳消费税。

2.风险应对措施

1)查询了解企业的产品结构,分析企业生产经营流程。

2)审核分析“原材料”、“生产成本”和“库存商品”科目明细账,消费税申报表数据,核实企业将自产石脑油用于连续生产除乙烯、芳烃类外的化工产品或其他用途的,是否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四)非用于连续生产的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存在少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除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外的企业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应缴纳消费税。企业可能将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没有按税法规定于移送使用时申报缴纳消费税,存在少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审核分析“库存商品”“应交税费”等科目明细账,比对企业消费税申报表,核实确认企业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是否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确认企业是否按税法规定于移送使用时申报缴纳消费税。

(五)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未代收代缴消费税,存在少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受托在境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未按税法规定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存在少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核查委托加工合同,重点关注委托加工产品的名称、金额、数量、是否应税等关键涉税信息。

2)审核分析“委托加工材料”“应交税费”科目明细账,比对企业消费税申报表,确认是否存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风险点。

(六)进口时改变成品油品名,存在少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以未列入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混合芳烃”“稀释沥青”的名义变相进口汽油、燃料油,存在少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核查原料进口合同、进口报关单、提单等一系列资料,确定进口货物的实质。

2)审核企业提供的未征消费税产品检验单据与应税消费品的检验单据进行比较,对比争议产品与应税产品的价格、归集物料组、货物流向等涉税信息,进一步约谈企业生产技术人员和进口报关人员。

(七)成品油子税目和税率适用错误,存在少缴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现行文件规定,符合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征收规定的,无论以何种名称对外销售或用于非连续生产应征消费税产品,均应按相应的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和燃料油的规定征收消费税。纳税人以原油或其他原料生产加工的在常温常压条件下(25℃/一个标准大气压)呈液态状(沥青除外)的产品,产品名称虽不属于成品油消费税税目列举的范围,但外观形态与应税成品油相同或相近,且主要原料可用于生产加工应税成品油的产品,视同石脑油征收消费税。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核企业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化验单,对比产品价格,约谈企业相关生产技术人员,查看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产品质量检验证明、税务机关备案资料等。

2)对应税产品应属成品油种类进行界定,结合“应交税费-消费税”科目明细,核实确认企业是否按照适用税目和税率申报缴纳消费税。

(八)未支出且未缴回的专项用途财政资金,未按规定计入收入总额,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将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做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未按规定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阅企业取得专项资金所对应的拨付文件,了解资金取得时间、使用和结余情况。

2)审核分析“营业外收入”“递延收益”“管理费用”“固定资产”等科目明细,核实是否存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情况,以及相应的会计处理,结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确认是否将这部分专项资金计入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九)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折旧费用与企业取得的经营收入无关,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相关性原则,税收扣除费用必须从性质上、根源上与企业取得的应税收入直接相关。因此,企业可能存在将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核实企业的资产分类,筛选出与生产无关的资产类别。

2)审核分析“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科目明细及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核实企业是否在纳税申报时将计入当期损益的与生产无关的固定资产折旧进行了纳税调整。

(十)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未按规定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内设的集体福利部门,如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

疗养院、集体宿舍等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应计入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所得税扣除限额计算扣除。企业可能存在将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人员费用未计入职工福利费,直接在税前扣除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查询了解企业的组织架构和生产经营模式,确认是否存在内设集体福利部门,了解其功能和作用。

2)审核分析福利部门人员“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科目,以及“在建工程”、“累计折旧”和费用类科目明细,核实企业是否存在将应归属于职工福利费的支出直接在税前扣除的风险点。

(十一)劳动保护支出未按规定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非因工作需要的劳动保护支出或带有普遍福利性质的支出,不得作为劳动保护支出税前扣除。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核分析企业“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明细账,或者直接查询“劳动保护支出”明细科目发生额,分析企业发生的劳动保护支出的内容和性质,是否符合税法相关规定。

2)结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核实确认是否将计人当期损益的不属于劳动保护支出的费用进行了纳税调整。

(十二)企业税前扣除利用安全生产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安保基金)返还款所形成的资产折旧、摊销或费用化支出,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在计提和上缴安保基金时,已作为当期费用税前扣除。下属企业收到总公司安监局按比例返还的安保基金应冲减相应费用或作为收益计入当期所得。同时,返还的安保基金应按规定开支范围和比例使用。安保基金返还款用于形成资产的,其资产的折旧或摊销不得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重复扣除,企业支出安保基金返还款形成的成本费用也不得在税前重复扣除。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核分析“待摊费用”“管理费用”“长期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固定资产”“资本公积”等科目明细,核实企业收到总部返还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的会计处理。

2)查阅安保基金返还的相关文件,核实安保基金返还及使用是否符合税法规定,企业使用安保基金(包括总公司返回的和总公司补助的)形成固定资产的,资产对应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是否重复扣除。

(十三)利用安保基金返还款支付费用支出直接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安保基金返还款用于有税前扣除标准规定的支出,未与相关费用合并计算,直接税前扣除,导致超标准部分未作纳税调整。例如,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发奖金或补助未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算纳税调整;用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直接列支职工教育经费,造成实际列支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标,超过部分未作调整。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核分析“待摊费用”“长期应付款”“其他应付款”“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明细,核实企业收到总部返还的安保基金的会计处理。

2)核实企业是否将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直接冲销上级返还的安保基金,而未合并计算将其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部分做纳税调整。

(十四)不征税收入对应支出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取得的补贴(如港建费补贴)收入满足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条件并在申报时做纳税调减的,其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可能将不征税收入所形成的费用或资产在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核分析“递延收益”“专项应付款”“在建工程”“固定资产”“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累计折旧”等科目明细,确认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有关部门的补贴是否计入当期损益,结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分析这类补贴是否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处理。

2)查阅相关补贴文件是否规定明确的用途,重点核实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和港建费分成收入等不征税财政专项资金,其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其资产所形成的折旧、摊销是否按税法规定进行了纳税调整。

三、销售环节税收风险点分析与风险应对

成品油行业产品种类繁多,销售渠道依据不同的产品性质具有不同的销售特点。以下是主要的风险点分析与风险应对措施。

(一)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可能未按规定对视同销售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核分析企业库存商品对应会计科目,有无贷记“存货”“原材料”,借记“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长期投资”“短期投资”“营业外支出”“应付股利”等科目情况,核实企业是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是否视同销售处理。

2)核实企业是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是否视同销售处理。

3)核实企业是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是否视同销售处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是否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是否视同销售处理。

(二)兼营业务未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兼营减税、免税项目,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可能未按规定分别核算销售额;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可能未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查询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结构,是否存在兼营业务,兼营业务的种类和性质。

2)分析“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明细,同时结合收入类账户核实是否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三)未按规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1](以下简称《目录》)内所列资源占产品原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企业可能从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技术标准的项目,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查询了解企业的产品结构和生产经营流程,核实企业是否从事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目录》规定范围、条件和技术标准的项目。

2)审核分析“生产成本”“产成品”“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明细,核实《目录》内所列资源占产品原料的比例是否符合《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结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分析企业不符合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收入是否享受税收优惠。

(四)业务招待费未按规定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可能将部分业务招待费计入差旅费、办公费、会议费、技术开发费、消防警卫费、外宾接待费、特批费等费用科目或在建工程等资产科目中,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未并入业务招待费总额计算并纳税调整,直接税前扣除,同时,该业务招待费可能超过税法规定扣除限额未作纳税调整,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分析企业管理费用变动率上涨幅度是否超过收入的上涨幅度。

2)核实企业在“管理费用”科目下列支的“办公费”“会议费”“警卫消防费”“其他-专项经费”“外宾接待”等费用中,是否含有应归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费用支出。

3)核实“销售费用”科目下“差旅费”等明细科目,以及“研发支出”“在建

1]现行有效的版本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36号附件2)。

工程”等资产类科目中,是否包含应归属于业务招待费的支出。

4)对于上述归集在其他科目里的业务招待费是否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了纳税调整。

(五)企业销售副产品适用税率错误,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成品油企业的副产品有自产水蒸气、加工水(如冷凝水、循环水、除氧水、化学水、盐水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列举了适用低税率货物,除此之外的其他货物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按照适用税率征收。企业可能存在销售副产品时适用税率错误少缴增值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查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流程及产品结构、副产品的生产情况,是否存在对外销售副产品的行为。

2)审核分析“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明细,核实企业销售副产品的会计处理,核查其他业务收入凭证,核实企业是否按照适用税率计提并缴纳增值税。

(六)企业取得各种形式的价外费用未确认收入,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增值税所称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贴息费、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是对于符合条件的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作为价外费用。企业可能未将随同产品收入收取的或一次性收取的价外费用计入销售收入,此外,企业还可能存在收取的不符合条件的各项基金未确认收入,未计提销项税额,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结合买卖合同等了解企业的销售模式与核算制度,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收取价外费用的情况。

2)审核分析“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应付款”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11日起施行,《增值税法》第十条列举了适用低税率货物。

目明细,确认是否将应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的项目计入“营业外收人”科目,重点核实此类收入是否计算缴纳增值税。

3)核实企业是否按规定代收各项基金,有无违规收取情况,是否存在价外费用未计收入、未申报纳税的风险点。

(七)未按规定确认营业外收入,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可能存在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该确认营业外收入的项目,长期挂在“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等往来科目不确认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或直接将应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项目直接转入税后利润账户,账外处理或直接抵付支出,造成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增值税方面,审核分析结算账户的账面记录,核实是否存在应计未计增值税的营业外收入;分析“货币资金”账户借方发生额,有无收到罚款收入、违约金收入,不按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作他用进而减少利润;分析“营业外收入”贷方发生额,确认是否将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核算的项目计入营业外收入而逃避增值税纳税义务。

2)企业所得税方面,审核分析“其他应付款”“应付账款”结算账户的账面记录,查看相关凭证,对长期未结转的账户,核实是否存在应转而未转营业外收入。从账户的对应关系核实异常的转账凭证,如从生产成本的贷方核实企业是否把营业外收入直接冲减成本;从“盈余公积”贷方发生额核实有无将营业外收入列入税后利润,从“固定资产”账户核实将出售的固定资产净收益是否计入营业外收入;按会计准则的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会计差错处理,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因此核实盘盈的固定资产是否进行纳税调整;核实“银行存款”“现金”“应收账款”等账户发生额有无罚款收入、违约金收入等,是否未按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账户。

(八)适用原油、天然气的计税依据及税率不准确,存在少缴资源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销售开采或生产的应税原油、天然气应缴纳的资源税,在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和优惠政策上均有特殊规定,企业可能未按规定计算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和适用优惠进行申报,存在少缴资源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审核分析企业“油气生产成本”明细账,收集各区块原油、天然气、凝析油、液

化气等各种产品的生产量、自用量、商品量、销售量、库存量等有关涉税资料,确认企业销售开采或生产应税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享受税收优惠是否正确。

(九)扩大自用原油、天然气免税范围,未按规定进行核算,存在少缴资源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税法规定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对于用于非生产项目和生产非应税产品两部分的自产自用产品应当征收资源税。企业可能未将非免税的自用原油、天然气与免税范围内的原油和天然气分别进行核算,一并适用免税,存在扩大自用原油、天然气免税范围,少缴资源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审核分析企业“油气生产成本”明细账,收集各区块原油、天然气、凝析油、液化气等各种产品的生产量、自用量、商品量、销售量、库存量等有关涉税资料,确认企业是否存在扩大自用原油、天然气免税范围,少缴资源税的风险。

四、储运环节税收风险点分析与风险应对

成品油行业的储运业务包括铁路、道路、水路、管道等货物运输和储存业务,还包括原油及成品油装卸码头,储存原油、成品油及中间产品的油罐区等。以下是主要的税收风险点分析与风险应对措施。

(一)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将与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各类代扣代缴税费、借读费、在生产成本中列支超过福利费扣除比例的职工宿舍用电或非生产修缮费等费用在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核分析“生产成本”“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等科目明细,核实是否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在税前扣除的情况。

2)审核分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数据,核实企业对与生产无关支出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二)因管理不善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非正常损失的原材料、库存商品,未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由于管理不善在储运过程中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原材料、商品被依法没收、销毁未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非正常损失未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专项申报,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核分析“原材料”“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其他应付款”等明细账,核查企业存货被盗、丢失、霉烂、盘亏原因、查阅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核实存货损失是否属于管理不善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损失,其进项税额是否应作转出处理。

2)核实企业对于非正常损失是否按规定进行了企业所得税专项申报,或应专项申报却做清单申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五、资产管理税收风险点分析与风险应对

成品油行业涉及资产种类众多,但主要以固定资产为主。以下是主要的税收风险点分析与风险应对措施。

(一)应资本化的利息支出直接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而发生的借款,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未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而直接作为财务费用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核分析“长期借款”“财务费用”科目明细账,核查相关借款合同,确认是否存在专门借款,或者为购置各类资产发生的借款。

2)审核分析“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类科目,核实借款利息是否计入资产的计税成本。

3)如果存在财税差异,分析企业对于差异的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二)自建房低价销售给职工,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或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将自建住房以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销售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企业未按规定计算房屋销售收入,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存在少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或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核分析企业“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明细账,确认企业是否存在自建住房以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销售给职工的情况。

2)核查销售房屋相关的会计处理,核实确认差价部分是否按税法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员工是否将差价部分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三)新建、改造、翻建的房屋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缴纳,存在少缴房产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新建、改造、翻建的房屋已办理验收手续,或未办理验收手续但已经使用的,可能未按税法规定期限申报缴纳房产税,存在少缴房产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审核分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明细账,核实对原有房屋进行改造、扩建等更新改造的,是否按规定增加其房屋原值,有无将其改建扩建支出列入大修理范围处理的情况,已办理验收手续或未办理验收手续已经使用的,是否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有无拖延纳税期限而少计税额的情况。

(四)对外转租资产未按规定缴纳税款,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可能未按税法规定申报纳税,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查询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流程,分析确认是否存在承租和转租业务。

2)审核分析“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科目明细,核实企业租赁各项资产的会计处理,比对分析申报数据,核实相关收入是否计征增值税,适用税率是否准确,是否计入应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向关联方提供资产无偿使用,未按规定确认收入,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时,可能把设备、房屋等资产提供给关联企业无偿使用未视同销售处理,按照市场价格计价确认收入,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查询了解企业集团的组织架构和生产经营流程,结合企业报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数据信息,核实企业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内容和性质。

2)分析“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上级拨入资金”“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科目,核实是否存在企业把设备、房屋等资产提供给关联交易企业无偿使用,是否按照市场价格计价缴纳出租设备、房屋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六)视同销售未按规定确认收入,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未视同销售确认计税收入,存在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核查企业的销售合同,确认是否存在视同销售方式,确认收入确认情况。

2)分析“库存商品”等资产类科目贷方流向,审核分析“应付职工薪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利润分配”等科目明细,核实确认企业是否存在税法明确的视同销售行为。

3)比对分析企业纳税申报数据,核实企业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七)资产对外投资未按规定确认所得,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利用资产对外投资时,存在有偿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股权和其他资产取得的收入未计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或者投资收益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阅企业有关投资决策决议,核实企业投资方式,是否采用资产换股权的投资形式。

2)审核分析“长期股权投资”“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科目明细,确认企业是否存在处置资产、对外投资不计收入的风险点。

(八)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加速折旧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不符合税法规定允许加速折旧的条件擅自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在税前扣除。

2.风险应对措施

1)分析企业填报的《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和《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核实企业选择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种类、加速折旧的计算方式。

2)审核分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科目,并与申报数据进行比对,核实是否符合加速折旧的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折旧计算方法是否正确,金额是否准确,税会差异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九)隐瞒租金收入或收到实物、劳务及其他形式的租金未计收入申报纳税,存在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可能存在不签订租赁合同隐瞒租金收入,或以物抵租少报租金收入,或收到以实物、劳务及其他形式支付的租金,未计收入申报纳税,存在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此外,企业还可能存在将房租收入计入营业收入未缴房产税,或以实物等形式抵付的租金未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存在少缴房产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核分析企业“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台账,关注各项资产用途,核实是否存在不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房屋行为。

2)结合“应交税费”“其他业务收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分析是否存在隐瞒租金收入,或以物抵租少报租金收入,或未确认实物、劳务及其他形式支付的租金收入的情况。针对上述情况重点核实是否履行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3)审核“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分析是否存在将房租收入计入营业收入未缴房产税的风险点;对于收到的实物、劳务或其他形式的租金,重点关注是否根据当地同类房屋的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六、投资环节税收风险点分析与风险应对

成品油行业长产业链的特点决定了企业为追求更高的利润和实现规模发展,必然对外投资,向上下游延伸产业链,其自然垄断的属性也决定了成品油行业的投资业务频发。以下是主要的风险点分析与风险应对措施。

(一)出售股权未按规定确认收入及所得,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就股权转让所得及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发生股权转让行为可能存在未按规定时间确认收入及所得,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应按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的金额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企业可能存在计算转让所得时扣除了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查阅审计报告或公司公告等披露的股权转让信息,审阅股权转让相关合同、决议、评估报告、工商变更等相关资料。

2)审核分析“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科目,核实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公允,股权转让所得的会计处理是否准确,企业是否按规定的时间确认股权转让所得。

3)结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关数据,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计税成本是否准确,股权转让所得计算是否准确,是否进行了正确的纳税申报。

(二)股权投资未按规定确定投资收益,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无论会计上采用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均与按税法规定确认的投资收益存在差异,企业可能未按税法规定确认投资收益,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核分析“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股利”“投资收益”科目明细,查阅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合同文件等书面文件、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的股东决议,核实股息红利所得纳税义务发生日期是否符合税法规定,核实长期股权投资业务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免税条件。

2)结合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数据,确认企业是否对税会差异进行了调整。

七、特殊事项税收风险点分析与风险应对

成品油行业涉税特殊事项的税收风险主要包括税收优惠适用风险、“资金池”涉税业务风险、政府补助涉税业务风险、搬迁业务税收风险、关联交易业务税收风险和股权激励税收风险等。以下是主要的风险点分析与风险应对措施。

(一)专用设备转让、出租未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使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企业可能在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将专用设备转让、出租,未按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核查《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核实企业专用设备抵免税款的情况。

2)查阅税收优惠备案资料,核实企业享受税收抵免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明细。

3)审核分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明细,核实企业是否有在购置5年内将设备转让、出租的情况,是否补缴已抵免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研发费用未按规定加计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研发支出核算不准确,可能存在将生产领用的材料计入研发费用、发生委托外部研发的费用全额计入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其他相关费用超限额加计扣除等情况。企业未按规定扩大研发费用归集口径,违规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计算研发费用率,与行业预警值比对分析识别研发费用率是否异常。

2)查阅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资料,结合研发费用归集台账,核查企业研发项目立项、审批,原材料领用签字,研发人员组成及工资发放等情况,确认业务是否真实。

3)审核分析“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研发支出”等科目明细,核实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是否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4)核实企业是否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三)统借统还业务中,向下属单位收取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的利息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在统借统还业务实际业务操作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等统借方,可能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未按规定申报纳税,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计算分析企业的财务费用变动率,是否存在上涨幅度较大的情况。

2)重点关注企业是否存在统借统还性质的业务,调取统借统还贷款合同、财务费用明细账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核实统借方是否存在统借统还业务中向下属单位收取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的情况,向下属单位收取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的利息是否全额缴纳增值税。

(四)实施股权激励、分红派息、转增个人股本,存在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进行股权激励、分红派息以及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转增个人股本,未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确认个人所得,存在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重点审核分析企业“其他应收款”“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应付股利”“未

分配利润”等科目明细账,以及相关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核实企业是否将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

2)核查个人所得税申报材料,核实企业是否将转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及时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了个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五)股权激励未按规定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对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需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方可行权的,税法规定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在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权后,方可根据该股票实际行权时的公允价格与当年激励对象实际行权支付价格的差额及数量,计算确定作为当年工资薪金支出,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企业可能在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查阅企业股权激励计划,核实股权激励目的、对象、标的、有效期、各类价格的确定方法、激励对象获取权益的条件、程序等,确认企业股权激励方式属于实行后立即可以行权的还是属于需经过等待期方可行权的。

2)根据股权激励的方式,查看对应的会计科目和会计处理方式,分析“库存股”“银行存款”“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等科目明细,核实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准确。

3)审核分析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调整明细,核实企业是否就股权激励的税会差异进行调整。

(六)收取的利息、资金占用费未按规定确认收入,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收取的利息、其他单位占用资金所支付的资金占用费计入往来账科目,未确认收入,或将收取的资金占用费直接冲减财务费用,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了解企业资金类关联交易情况,分析“其他应收款”“财务费用”科目明细,核实是否存在资金拆借的情况,以及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费的会计处理。

2)审核分析企业的申报表数据,确认是否按规定进行申报或纳税调整。

(七)企业未按规定确认借款利息收入,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在增值税方面,无偿提供借款服务属于视同销售范围,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收取利息明显偏低应按独立交易原则确认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关联企业间借款不收取利息或利息明显偏低,可能存在未计或少计收入的情况,造成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核实企业关联资金拆借的情况,审核分析“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应收利息”“财务费用”等科目明细。

2)核实企业关联借款的会计核算,利息的计算和处理是否正确。

3)查询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核实企业利息计算是否准确。

4)分析企业申报表数据,确认企业是否进行正确的纳税调整和纳税申报。

(八)关联企业借款利息超过规定的债资比并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关联方之间债资比超过税法规定的债权性投资和权益性投资比例[石油成品油企业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所称其他企业,比例为2:1]。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可能超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利息,未进行纳税调整,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核分析企业的关联关系和关联资金拆借数据,核实企业关联资金借贷的情况,查阅相关借款合同,分析合同条款、利息率的确定。

2)审核分析“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明细科目,核实关联借款利息的会计处理和支付金额,核实企业关联利息支付是否超出限额。

(九)借款利率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和非关联关系的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利息支出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核分析“其他应付款”“财务费用”等科目明细,查阅企业借款合同,核实企业借款利息的确定标准,是否未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是否取得合法的扣除凭证。

2)查看“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该说明所示的金融企业是否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可以从事贷款业务的企业,包括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确认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十)总公司税前扣除与经营无关的利息支出,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总公司统一贷款,拨付下属独立核算子公司使用,总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这类利息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应在纳税申报时进行调整。

在实务中,可能存在总公司统一贷款,拨付下属独立核算子公司使用未确认利息收入,但将贷款利息全部在总公司税前扣除的情况,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计算分析财务费用变动率,是否存在异常上涨的情况。

2)核实企业资金类的关联交易情况,审核分析“长期借款”“短期借款”“其他应收款”“财务费用”,以及“内部资金”“长期负息资金”等内部往来科目明细,确认是否存在贷款后向子公司拨付使用的情况。

3)审阅贷款合同,核实利息的扣除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十一)专项用途财政资金未按规定确认收入,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收入、技改项目等补贴存在不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可能长期挂往来款项未计入收入总额,或企业取得的应税财政性资金通过资本公积核算未确认所得或未按取得时间确认所得,未按时从“递延收益”等科目结转确认收入,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核分析“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资本公积”“递延收益”等科目贷方发生额,以及查阅其相关资金拨付文件,核实企业收到补贴收入和返还收入的性质、金额和入账时间,会计处理方式。

2)核实企业取得资金的用途是否符合拨付文件规定,是否就该笔资金和支出单独进行核算,是否能够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分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数据,企业是否将不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申报为不征税收入。

(十二)向关联公司、内设机构支付的管理费等未按规定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母子公司之间支付的管理费、集团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集团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税前扣除未作纳税调增。

2.风险应对措施

1)查询了解企业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信息。

2)审核分析“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明细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关联交易申报数据,审核企业母子公司之间是否支付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是否支付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是否支付利息,确认是否对上述事项产生的支出进行了纳税调整。

(十三)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未按规定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是按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而在实际经营中,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收取服务费,子公司可能未提供服务合同或者协议及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的相关材料,直接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审核分析“管理费用”明细科目、企业母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协议,核实是否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如子公司不能提供服务合同或者协议与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等相关材料的,支付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2)比对分析申报表数据,确认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

(十四)关联交易未利用功能、风险、收益匹配的方式分摊费用,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未进行相关营销、管理和研发活动,未承担相应职能而承担了境外集团分摊的营销、管理和研发费用,使得境内企业低利润甚至亏损,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查阅企业审计报告、同期资料和申报数据信息,核实企业的关联交易和关联支付情况。

2)审核分析“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查阅关联交易合同资料,核实企业相关费用、支出的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综合数据资料,分析企业所获得的收益与其执行的功能或者承担的风险是否匹配,是否存在转移利润的风险。

(十五)利用转让定价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风险点描述

企业及其关联方对无形资产价值的贡献程度及相应的收益分配时,应当全面分析企业所属企业集团的全球营运流程,充分考虑各方在无形资产开发、价值提升、维护和保护、应用和推广中的价值贡献,无形资产价值的实现方式,无形资产与集团内其他业务的功能、风险和资产的相互作用。因此,企业与其关联方转让或者受让无形资产使用权而收取或者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根据无形资产价值、可比交易情况、功能风险或者使用的资产、后续贡献是否得到合理补偿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同时,企业与关联方之间转让或者受让无形资产使用权而收取或者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应当与无形资产为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带来的经济利益相匹配。而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与境外关联方通过支付不合理的特许权使用费方式转移境内利润,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2.风险应对措施

1)查阅企业审计报告、同期资料和申报数据信息,核实企业的关联交易和关联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情况。

2)审核分析“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无形资产”等科目明细,查阅关联交易合同资料,核实与境外关联方的无形资产交易定价方式是否公允,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存在转移利润的风险。

成品油行业税收风险应对典型案例分析[1]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日益增强,集团化经营成为成品油行业的发展趋势,并成为服务地方经济与税收的重要支撑。石油石化集团企业经营规模大,财务数据庞杂,其税收风险高发且隐蔽性较强。因此,抓住集团企业大数据税收风险管理,就是抓住了成品油行业税收风险管理的关键。为此,某省税务部门围绕成品油行业税收风险管理,探究构建成品油行业大数据税收风险分析识别模型,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有效实施成品油行业集团企业风险应对提供指引。

一、企业基本情况

M石油公司成立于1995年,主要从事石油炼制与石化产品的加工生产和销售业务,是某集团旗下千万吨级原油加工生产企业之一,拥有炼油、水煤浆、热电等40多套大型生产设备装置,原油加工能力达1830万吨/年,生产石油产品近80种。2024年入库各类税款达89亿元,是重点服务和监控管理的大型集团企业。

从成品油行业产业链看,上游部分为油气开采,中游部分为石油炼制和化工产品制造,下游部分为成品油和化工产品销售。M石油公司作为产业链中游的龙头企业之一,在中国成品油行业中长期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公司原油加工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数量巨大,业务发生频繁,交易金额高。同时,企业产品生产经营流程链条长,工艺流程复杂,生产技术先进,各环节投入的生产原料种类繁多,水、电、气等能源消耗大。为满足生产经营的核算要求,行业内普遍使用ERP系统进行内部管理与核算。

二、税收风险分析识别

某省大企业税收风险分析与风险应对团队,结合成品油的税收风险特征,运用全方位、多角度风险画像分析方法,识别M石油公司涉税经营情况及税收风险点,并结

1]来源:M石油公司风险分析与风险应对案例。

合以前年度风险应对情况,对M石油公司开展深度的税收风险分析识别。

风险应对团队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资源的强大支撑,构建纳税风险识别模型,对M公司进行了二次深度风险分析识别,通过广泛获取税收大数据,导入分析模型,计算三类关键税收风险指标数据,通过横向比对分析,识别发现公司增值税税负、企业所得税贡献率、计税收入指标偏低,通过人机结合评分,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团队分析识别出M石油公司各税种如下税收风险点。

(一)增值税税负低于行业预警值的幅度较大,公司可能存在不动产在建工程未足额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造成少缴增值税的风险

分析M石油公司2022-2024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资产负债表,发现该公司2022-2024年不动产在建工程项下,依次新增的金额分别为5788.55万元、8685.23万元、5987.55万元。但各年增值税年度进项税转出金额均未超过2万元。因此,M石油公司可能存在不动产在建工程项目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对应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可能存在免征增值税项目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可能存在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情形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可能存在非正常损失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而造成未足额转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税收风险点。

(二)公司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确认收入,存在少计收入、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成品油企业职工数量多,成品油企业为降低成本,其电力、用水、用气一般是自产自用,通常是为职工提供职工宿舍所用。

风险应对人员分析企业账套数据时,通过关键字检索方式,发现M石油公司职工福利费项下存在耗电、耗水、耗气等明细内容。通过数字化平台中上下游发票数据信息系统,并未发现企业存在购进电力、水、气的进项票据。因此,判断企业可能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未视同销售处理,确认计税收入,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三)公司未按规定确认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存在少计收入、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成品油企业职工人数众多,年度支付的工资薪金费用总额较大,税务部门通常会对企业财务部门的代扣代缴进行手续费的返还,返还的代扣代缴手续费应确认收入缴

纳企业所得税。

但案头审阅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及鉴证报告,未发现关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确认收入或纳税调整的相关数据,需要与公司进一步核实确认。

(四)公司未按规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成品油企业产品工艺流程复杂,且连续加工生产,各种产品、中间体在设备内实现移送和连续加工生产,因此,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的产品难以有效获得实物验证。

风险应对人员通过审阅M石油公司2022-2024年三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鉴证报告数据,发现公司每年均享受的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税收优惠的金额较大,2022-2024年金额依次为477万元、389万元、681万元,因此,公司可能超范围享受税收优惠,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五)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未按规定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风险应对人员通过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发现M石油公司2022-2024年连续三年的职工福利费发生金额依次为2 476.43万元2699.43万元2788.12万元均未超过14的限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但是,风险应对人员依据公司账套中防暑降温费等凭证,发现公司并未将该类费用计入职工福利费,因此,企业可能将应计入福利费而未计入,存在未按规定税前扣除、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六)公司存在未按规定计算缴纳印花税的风险点

审核该公司在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显示期末长期借款金额为50000万元,期末短期借款金额为70000万元,期初长期借款金额为0,期初短期借款金额为0,申报“借款合同”印花税为0。依据公式计算M石油公司少缴的印花税如下:少缴纳的印花税=[(长期借款本期年末数-长期借款本期年初数)+(短期借款本期

年末数-短期借款本期年初数)当期实际缴纳“借款合同”印花税

[(50000-0)+(70000-0)]×0.05%0-0=6(万元)。

计算“借款合同”印花税6万元,因此,M石油公司可能少申报缴纳印花税6万元。

(七)公司自建(购置)房屋、建筑物,存在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的风险点

该公司202112月新增房屋建筑物203.33万元,202212月固定资产改造工

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441.08万元,202312月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302.15万元。但查询金税系统,该公司2022-2024年从价计征房产税分别为43.94万元、43.94万元、43.94万元,3年无任何增减变化。因此,该M石油公司存在少申报缴纳房产税的风险。

(八)公司存在未按地段单位税额标准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风险点

M石油公司2024年度拥有甲、乙、丙三块土地,其中:甲块地属于一等土地,面积为87000平方米;乙块地属于二等土地,面积为120000平方米;丙块地属于三等土地,面积为56000平方米。当地政府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一等土地12元/平方米,二等土地10元/平方米,三等土地8元/平方米。该公司2024年度应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69.2万元,但实际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245.2万元,差额为24万元。因此,M石油公司可能少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4万元。

(九)公司发放的奖金、过节费及非货币性福利,存在少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M石油公司2022年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给职工的绩效奖293.00万元、兑现奖169.05万元综合奖1496.33万元中层奖250.42万元运行值奖118.41万元、运动服1.58万元、中秋食品131.70万元、春节食品131万元、酒173.66万元等;M石油公司2023年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给职工的绩效奖475.09万元、兑现奖207.12万元综合奖1516.67万元中层奖404.93万元运行值奖74.34万元过年费128.32万元、端午节39.60万元等;M石油公司2024年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给职工的兑现奖619.88万元、绩效奖303.80万元、综合奖1773.91万元、中层奖430.31万元、运行值奖70.63万元等。上述发放的奖金、过节费和非货币性福利,M石油公司存在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十)公司赠送客户的礼品、礼金,存在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风险

2024年度,M石油公司“销售费用-促销费”中发生促销费用429.59万元,其中发生以自有商品或者外购商品赠送客户促销支出的费用约147.21万元;2024年度“销售费用-促销费”发生额111.19万元,其中以自有商品、外购商品作为礼品促销约43.09万元。上述赠送给客户的礼品、礼金等促销费用,可能存在少申报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十一)公司受让土地使用权,存在未按规定缴纳契税的风险

通过当地政府网站涉税大数据查询,M石油公司2024年从当地土地一级市场,

通过竞拍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拍卖价为1.8亿元,存在未足额缴纳契税的风险。

三、税收风险应对

税收风险应对人员根据分析识别发现的税收风险点,确定了风险应对的明确指向,实地核实,层层深入。

(一)增值税税负低于行业预警值,未按规定抵扣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存在少缴增值税的风险

SAP系统中,分析企业总账科目行“项目-在建工程-具体项目-材料费用”等账套数据,在企业物料收发存(MM模块-MB5B)、PS模块-具体项目、FI模块-总账-科目明细账 选取项目(进项税金)-抽查单笔凭证追溯。

通过查询数据导出,与M石油公司实际的出入库单比对分析,结合该公司税金计提方式的设定,风险应对人员发现M石油公司用于不动产的在建工程进项税额转出环节,并未在ERP系统中设置关键控制节点,ERP系统导出部分数据,“在建工程进项税额转出”风险项目部分,进一步核实确认,M石油公司2022-2024年,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了:用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15.19万元;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情形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32万元;非正常损失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抵扣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3.2万元。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因此,M公司2022-2024年在不动产建工程中合计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为70.39万元。

(二)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确认收入,存在少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和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通过SAP电子账系统,调取M石油公司三年的职工福利费明细,按月归集统计后发现,M石油公司三年累计用于职工宿舍、食堂、浴室等福利项目的应该视同销售的电、水、气,依次发生金额为253.76万元、278.23万元、301.23万元,企业的计价依据为其对石化园区内其他企业供电、供水、供气的价格。风险应对人员又核实了企业向宿舍区移送电、水、气的台账,认定企业的计量价格和数量基本真实合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合计计提销项税额85.1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需调整视同销售收入833.22万元。

(三)未按规定确认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通过SAP电子账系统查询该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发现M石油公司将收到的收入挂在往来账上核算,未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三年依次挂账金额为38.44万元、39.76万元和41.22万元,均未计入当年的“其他业务收入”,且核对当年年度纳税申报表,未发现对其进行纳税调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M石油公司收到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应确认收入并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2022-2024年三年合计挂账金额为119.42万元,应合计补征企业所得税=119.42×0.25=29.86(万元)。

(四)未按规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查询比对相关涉税数据

一是SAP电子账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情况;二是公司发票清单情况;三是核对企业报送的资源综合利用减计收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专项报告。

2.约谈公司相关人员

经查询比对相关数据和约谈公司相关人员,确认M石油公司在2022-2024年三年,将蒸汽、可燃气、热量、丙烯、乙烯、丙烷等资源内部使用的收入作为减计收入基数,企业二甲苯烟气工业余热回收项目产生的热量、火炬气项目产生的可燃气、IPP装置D206尾气回收项目产生的丙烯、7万吨/年硫黄回收项目产生的蒸汽、2PP装置M304尾气回收产生的丙烯和丙烷、IPE尾气送烯烃厂回收项目产生的乙烯和丙烯,都采用不对外开具发票,而是以内部互供价格结算销售收入,享受了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567号)的相关规定,资源综合利用内部使用收入不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减按收入90%计入当年收入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年合计应调增收入334.94万元,补缴企业所得税税额=334.94×0.25=83.74(万元)。

(五)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未按规定税前扣除,存在少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通过SAP电子账和财务报表系统查询,核实M石油公司应付福利费金额构成情况,发现公司没有把职工防暑降温费、体检费用、班车费用、食堂费用、生活区的物

业管理费、福利设施的折旧费、福利设施的维修费等具有福利性质的费用调整到福利费用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企业应该进行以下调整,2022年福利费综合调整后,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11.05万元;2023年福利费综合调整后,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98.32万元;2024年福利费综合调整后,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64.50万元。三年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373.87万元,补征企业所得税593.47万元。同时,要求企业将内部食堂等福利部门人员的薪金、五险一金等人工费用、通讯补贴等具有福利性质的费用进一步调整到福利费中进行核算。

(六)未按规定计算缴纳印花税的风险

通过查阅M石油公司借款合同台账,确认该公司在20246月分别与某甲银行。某乙银行签订了40000万元、80000万元借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应补缴2024年度借款合同印花税6万元。[借款合同印

(七)企业自建(购置)房屋、建筑物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的风险

经审阅M石油公司固定资产明细账、相关建筑安装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确认该公司202112月新增房屋建筑物203.33万元,202212月房屋固改工程完工结转固定资产441.08万元,202312月在建工程房屋结转固定资产302.15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第四条,《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第十九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规定,M石油公司应补征的房产税如下:

2022年度房产税=203.33×70%×1.2%=1.71(万元)。

2023年度房产税=(203.33+441.08)×70%×1.2%=5.41(万元)

2024年度房产税=(203.33+441.08+302.15)×70%×1.2%=7.95(万元)

合计共补征2022-2024年度房产税=1.71+5.41+7.95=15.07(万元)

(八)未按地段单位税额标准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风险

通过比对M石油公司的土地使用证及纳税申报表,2024年度应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87000×12+120000×10+56000×8)÷10000=269.2((万元)、实际入库城镇土地使用税245.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补征城镇士地使用税=(120000×10-120000×8)÷10000=24 (万元)。

(九)发放奖金、过节费及非货币性福利,存在少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经查阅M石油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明细账,抽查其会计凭证,确认如下。

M石油公司2022“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给职工的绩效奖293.00万元、兑现奖169.05万元综合奖1496.33万元中层奖250.42万元运行值奖118.41万元运动服1.58万元、中秋食品131.70万元、春节食品131万元、酒173.66万元等。

M石油公司2023年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给职工的绩效奖475.09万元、兑现奖207.12万元综合奖1516.67万元中层奖404.93万元运行值奖74.34万元、过年费128.32万元、端午节39.60万元等。

M石油公司2024年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发给职工的兑现奖619.88万元、绩效奖303.80万元、综合奖1773.91万元、中层奖430.31万元、运行值奖70.63万元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项、第十条的规定,补征个人所得税191.18万元

(十)赠送客户礼品、礼金,存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审核M公司“销售费用”明细账,抽查其会计凭证,确认2023年度M石油公司“销售费用-促销费”中发生促销费用429.59万元,其中发生以自有商品或者外购商品作为礼品赠送客户促销支出约147.21万元;2024年度M石油公司“销售费用-促销费”发生额111.19万元,其中以自有商品、外购商品作为礼品促销约43.09万元。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补征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147.21×20%=29.44万元)、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43.09x20%8.62(万元),合计共补征个人所得税38.06万元。

(十一)受让土地使用权未按规定缴纳契税的风险

风险应对人员调阅核实M石油公司土地拍卖合同、无形资产明细账、会计凭证等

涉税资料,确认该公司2024通过竞拍取得一块工业用地,支付土地出让金1.8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因此,M公司应补征契税=1.8x3%x10000=540(万元)。

四、应对处理结果

1)风险应对人员针对M石油公司的税收风险进行了相应的税收政策辅导,风险点涉税问题最后得以确认。公司财务人员态度积极诚恳,表示愿意通过风险自查方式进行应纳税额调整。

2)M石油公司通过风险自查确认,应补缴税款:增值税155.53万元、消费税880.5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72.52万元、教育费附加31.08万元、印花税6万元,房产税15.07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4万元、个人所得税229.24万元、契税540万元。

3)初步确认应补缴企业所得税831.63万元,结合2025M石油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推动该公司进一步开展风险自查,精准调整相关涉税项目和应纳税额,规避汇算清缴后对M石油公司的风险预警和风险推送。

4)通过深入分析识别成品油行业内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集团企业,提炼整个行业生产经营业态,深入挖掘行业共性的税收风险特征规律,进一步优化税收风险指标与分析识别模型,达到以点带线、带面,进而全面提升成品油行业大数据税收风险管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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