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答疑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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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出租施工机械设备,并配备操作人员,能否适用清包工简易计税?
发布时间: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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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规定:


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一)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发生以下应税交易,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7.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涉及具体业务可携带相关资料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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