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公司是施工企业,有现场生产炸药,然后炸山(有相关资质),目的是修路,那我们公司用炸药炸山的情形属于销售炸药还是建筑服务?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根据《增值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征收率的,按照应税交易的主要业务适用税率、征收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条 增值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包含两个以上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的业务;
(二)业务之间具有明显的主附关系。主要业务居于主体地位,体现交易的实质和目的;
附属业务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并以主要业务的发生为前提。
该公司自产炸药并用于炸山修路,属于自产货物 + 提供建筑服务的组合业务,主要目的不是单纯销售炸药,主要目的是为了炸山修路,因此,个人理解,炸山修理是主要业务,这个过程中用到的炸药是主要业务的必要补充,因此整体用的税率为建筑服务的税率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