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研究
企业所得税
这两起股票划转恐怕要缴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6-04-20   来源:陇上税语 作者:姜新录 
免责申明:本站自编内容版权所有,不得转载;部分内容转载自报刊或网络,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相关方请通知我们(tfcj@tfcjtax.com,051086859269),我们将及时处理!本网站登载的财税法规政策请以官方发布的为准;本网站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之目的,所有文章内容与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观点、立场,我们不对其准确性、合规性负责!如用于实务操作等等其他任何目的,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与本站无关!

图片

 

2026年4月17日晚间,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45,股票简称:长江通信)发布公告称,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拟将其持有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通信”) 56,682,297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20%)无偿划转至芯珂(武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珂技术”)名下。

公开信息查询,划转双方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下:

图片

图片

股权架构信息显示,划转双方并不属于财税〔2014〕109号规定的“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亦不属于“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因此,本次股票划转不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按“长江通信”目前股价计算,本次划转股票市值约为28亿元,如不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划出方“烽火科技”需要按公允价值计算缴纳巨额企业所得税,划入方“芯珂技术”取得“长江通信”股票的计税基础按“烽火科技”的完税价格确定。当然,如果“烽火科技”有未弥补的亏损,自然可以弥补。

增值税方面,国有股权划转可以适用无偿转让股票增值税政策,划出方“烽火科技”不产生增值税税收负担,划入方“芯珂技术”取得“长江通信”股票的增值税买入价按原“烽火科技”的买入价来确定。顺便提下,对增值税买入价,大股东算错的情况非常非常多!

印花税方面,如不能取得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则划出方“烽火科技”需要按过户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同日,光迅科技(股票代码:002281)也同时发布了无|偿划转公告,也是“烽火科技”向“芯珂技术”划转“光迅科技,但划转的股票市值约为340亿元。

近期,国企因为划转补税的案例不少,金额都很大。对于税法的刚性,各方应有敬畏之心,莫存侥幸心理!

 

图片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