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晚间,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45,股票简称:长江通信)发布公告称,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拟将其持有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江通信”) 56,682,297 股 A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7.20%)无偿划转至芯珂(武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珂技术”)名下。
公开信息查询,划转双方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下:
股权架构信息显示,划转双方并不属于财税〔2014〕109号规定的“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亦不属于“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因此,本次股票划转不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按“长江通信”目前股价计算,本次划转股票市值约为28亿元,如不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划出方“烽火科技”需要按公允价值计算缴纳巨额企业所得税,划入方“芯珂技术”取得“长江通信”股票的计税基础按“烽火科技”的完税价格确定。当然,如果“烽火科技”有未弥补的亏损,自然可以弥补。
增值税方面,国有股权划转可以适用无偿转让股票增值税政策,划出方“烽火科技”不产生增值税税收负担,划入方“芯珂技术”取得“长江通信”股票的增值税买入价按原“烽火科技”的买入价来确定。顺便提下,对增值税买入价,大股东算错的情况非常非常多!
印花税方面,如不能取得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则划出方“烽火科技”需要按过户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同日,光迅科技(股票代码:002281)也同时发布了无|偿划转公告,也是“烽火科技”向“芯珂技术”划转“光迅科技”,但划转的股票市值约为340亿元。
近期,国企因为划转补税的案例不少,金额都很大。对于税法的刚性,各方应有敬畏之心,莫存侥幸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