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额计算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规定:“一、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交易,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一)…… 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山西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额计算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2号)规定:“一、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交易,以扣除相关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一)…… 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山西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