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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3-04
2026-03-04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豫财会〔2026〕1号  发布时间:2026-02-07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财政局,航空港区财政金融局,各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我省2025年度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6〕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县、各部门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内部控制对于防范风险、提高管理效能、保障目标实现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其在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中的基础支撑作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部门)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和内部控制评价牵头部门(岗位)并确保相互分离,建立健全协同机制,明确时间节点与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按时报送、应报尽报”,有序推进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工作。
  (二)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是内部控制工作的关键环节,评价报告是内部控制报告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各部门应当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财会〔2025〕24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详见附件1)和全省单位统一补充指标,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科学客观评价,形成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与评价报告,并提交主管部门(上级单位)复核;省市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复核的基础上,根据部门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详见附件2)和全省部门统一补充指标,对本部门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开展评价,形成部门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与评价报告。县级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可暂不开展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仅编报内部控制报告。省市财政部门应抽取不少于5家同级部门开展现场核查,县级财政部门应抽取不少于10%的同级部门、县级主管部门应抽取不少于10%的下属单位组织开展核查,重点对其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财会基础规范活动开展及相应机制建设运行情况等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三)真实准确填报。各单位应当根据2025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及时准确编制本单位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3)。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单位,可同步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当包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复核意见。各部门应当及时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编制2025年度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4)。各市县应当及时对本地区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编制2025年度地区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5)。
  (四)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县、各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工作,不断提高报告质量。各单位应当参照审核指南,对本单位填报的内部控制报告、评价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的规范性与完整性、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与准确性,以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与相关性。各级汇总单位应当参照审核指南,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全面反映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上报。省财政厅将继续引入AI大模型审核工具,对各市县、各部门上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等进行全面系统审核,反馈有关问题并指导督促整改。
  (五)深化结果应用。各市县、各部门应当以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控制报告编报为抓手持续巩固财会基础规范活动成果,因地制宜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成果应用工作,针对财会基础规范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动态调整完善机制、问题适时复盘评估机制、工作定期指导督促核查机制并确保有效运行,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形成制度“建、用、评”闭环管理;深入挖掘内部控制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
  (六)落实保密责任。各市县、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强化底线思维,按照“谁产生、谁定密,谁上传、谁负责”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并承担相应保密责任。上传的佐证材料中不得有“秘密”“机密”“绝密”“内部资料”“内部文件”等字样;涉密敏感信息,应当按照规定先进行脱密脱敏处理再上报,严禁报送涉密信息和敏感事项。
  二、具体要求
  (一)编报范围。2025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范围为全省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市县法院、检察院按省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填报直接报送省财政厅。如单位信息变更,请及时联系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二)编报方式。各市县、各部门可于3月1日后通过河南省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系统(https://nkbg.hncz.gov.cn:8081)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用户名统一为预算一体化单位编码@NKBG,内部控制评价用户名统一为预算一体化单位编码@NKPJ,编码规则为9位财政区划码加6位单位预算码。首次登录使用系统初始密码,登录后务必先修改密码再进行业务操作。
  (三)编报资料。各市县、各部门可于2月11日后从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czt.henan.gov.cn/ztzl/kj/)“实践案例与内控”菜单下“软件下载”栏目或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中下载查阅编报指南、审核指南、问题解答、讲解视频等资料。
  (四)报送内容及时间。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财政部门和省直各部门应于4月30日前完成本地、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可编辑版本和加盖主要负责人签章及单位公章的封面扫描件。各县(市)内部控制报告经本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至所在省辖市财政部门进行审核汇总上报省财政厅。
  联 系 人: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张睿 司银哲
  业务咨询电话:0371-65808075
  技术服务电话:0371-65808470
  电 子 邮 箱:kuaijichu@163.com
  附件:
  1.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
  2.2025年度部门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
  3.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4.2025年度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
  5.2025年度地区汇总内部控制报告
  2026年2月7日
相关附件:
附件1: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doc    
附件2:2025年度部门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doc    
附件3: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doc    
附件4:2025年度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doc    
附件5:2025年度地区汇总内部控制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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