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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以后建筑分包差额征税的适用范围大大缩水!
发布时间:2026-03-04   来源:远程墨子 作者: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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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企业是一家建筑企业,我们承接了一项政府工程,现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另一家建筑企业。请问我们在增值税上还能享受差额征税优惠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6年第10号公告第三条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建筑服务仅限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和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才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规定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再根据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支付的分包款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综上所述,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建筑分包业务在增值税上享受差额征税的前提条件是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所以,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仅限建筑清包工和建筑老项目分包才可以享受增值税差额征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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