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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有效
2026-03-05
2026-03-05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津财会〔2026〕2号  发布时间:2026-02-28   来源:天津市财政局 
 
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
  为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强化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提升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6〕2号)有关要求,现就我市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统筹。各区财政局、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和内部控制评价牵头部门(岗位),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与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有序推进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工作。2025年度编报工作对评价报告与内部控制报告进行了有效整合,优化了报告结构,简化了报告内容,减少了佐证材料上传数量,各区财政局、各市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安排,优化工作流程,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编报工作效率。要为基层单位预留合理的填报时间,坚决避免“层层加码”,及时解决基层单位在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减轻基层填报负担。
  (二)科学客观评价。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是内部控制工作的关键环节,评价报告是内部控制报告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详见附件1)和补充指标,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科学客观评价,形成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与评价报告,并提交主管部门(二级汇总单位)复核。各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部门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详见附件2)和补充指标,对本部门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开展评价,形成部门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与评价报告。
  (三)真实准确编报。各单位应当根据2025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及时准确编制本单位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3)。单位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时,可同步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应当包括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复核意见。各部门应当及时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编制2025年度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4)。各区财政局应当及时对本地区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编制2025年度地区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详见附件5)。
  (四)强化审核工作。各单位应当参照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审核指南》(以下简称审核指南),对本单位填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的规范性与完整性、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客观性与准确性,以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与相关性。各市级主管部门(二级汇总单位)应当参照审核指南,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并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全面反映审核情况。各区财政局应当参照审核指南,对本区汇总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报告材料、基础数据和内部控制报告文本的规范性,以及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相关性。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上报。各区财政局、各市级主管部门应当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其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对发现的问题督导落实整改情况,必要时可按规定借助外部专家力量参与相关工作。市财政局将引入AI大模型审核工具,对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上报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等进行系统审核,反馈有关问题并指导督促整改。各区财政局、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单位应当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工作,积极配合,按要求做好材料报送、问题整改等工作,确保审核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不断提高报告质量。
  (五)深化结果应用。各区财政局、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单位应当以内部控制评价与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为抓手,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内部控制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结果应用工作,针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深入挖掘内部控制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改进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
  二、编报安排
  (一)编报范围。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范围为我市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各单位是指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含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等。填报前已撤销的单位、2025年度新成立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和执行企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单位无需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报告编报工作。
  (二)编报方式。各区财政局、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单位应登录“财政统一报表系统”(http://111.31.116.79:81)开展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系统对各级单位和部门均设置了内部控制报告填报人员和内部控制评价填报人员两个账号,分别用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填报和内部控制评价填报工作。内部控制评价用户名为单位9位的财政区划代码+单位预算代码+@NKPJ,内部控制报告用户名为单位9位的财政区划代码+单位预算代码+@NKBG,登陆后务必先修改密码再进行业务操作。
  (三)报送时间与内容。各市级主管部门应于2026年4月24日前完成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各区财政局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汇总内部控制报告应当由区财政局、市级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填报系统上传可编辑版本及封面扫描件。采用单机版报送的部门应当将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加盖签章的封面扫描件,以及从单机版填报软件导出的JIO格式数据文件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三、其他事项
  (一)核对基础信息。各区财政局、各市级主管部门在正式开展工作之前,应先对系统中单位基础信息进行核对,核对事项包括对单位基础信息的修改、新增或删除。确因机构调整造成单位树形结构变化、基础信息需要修改的,于3月6日前填写《单位树形变动申请表》(附件6)发送至电子邮箱czjwangqing@tj.gov.cn,由工作人员统一修改。单位基础信息无误的,可直接组织开展编报工作。
  (二)编报资料。财政部会计司已统一发布了编报指南、审核指南、问题解答、讲解视频等资料,各区财政局、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单位应通过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中下载查阅。
  (三)保密要求。各区财政局、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依据“谁产生、谁定密”原则,确定内部控制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填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严禁报送涉密信息。确实不宜通过网络方式填报的部门和单位,可通过单机版软件填报,单机版软件由市级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局向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获取。
  (四)总结通报。市财政局将针对审核发现的问题适时组织现场核查和督导整改,并对我市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附件:
  1.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
  2.2025年度部门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
  3.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4.2025年度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
  5.2025年度地区汇总内部控制报告
  6.单位树形变动申请表
  2026年2月28日
  (联系人:市财政局会计处王庆,联系电话:59032711;技术支持:18920289930)
相关附件:
附件1: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docx    
附件2:2025年度部门内部控制评价基本指标.docx    
附件3: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docx    
附件4:2025年度部门汇总内部控制报告.docx    
附件5:2025年度地区汇总内部控制报告.docx    
附件6:单位树形变动申请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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