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4
来源:二哥税税念 作者: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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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账务规范!账务规范!职工薪酬都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过渡了的,你可以这样操作。
实际支付工资取应付职工薪酬二级科目-工资的借方发生。
但是很多人账都不规范,就这样取!那自然是要出错的。
这个企业就是计提工资时候计入了一次应付职工薪酬,发放工资时候,个人社保部分又计入了一次应付职工薪酬,如果这个时候他简单粗暴的直接取应付职工薪酬贷方发生作为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那就会出错。
工资5200+单位社保1072+单位公积金162=6434
5200+1072+162+446+162,多了!多的就是个人部分社保和公积金这两个重复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数据。
很简单,把前面累计的应付职工薪酬借贷方红字冲销法冲掉就行了。
以后做账这部分不要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因为这部分已经含在工资里面计入了一次应付职工薪酬,以后直接用其他应付款或者其他应收款做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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