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有了新变化,解读预缴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的新变化
今天重点说说出口的变化。

1、《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事项2 出口方式分为三种:发生了自营出口业务/发生了委托出口业务/承担了代理出口业务,
2、营业收入中有关出口收入分为自营出口收入/ 委托出口收入/出口代理费收入
很多人分不清自营、委托出口,承担代理出口。
其实这里主要看报关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有“境内发货人”和“生产销售单位”
1、两栏内容都是A公司名称,这份报关单的出口业务对A公司而言属于”自营出口业务“,取得的收入属于自营出口收入。
2、“生产销售单位“是A公司名称,收发货人是B,那么A公司发生了委托出口业务,取得收入是委托出口收入。
B属于”承担了代理出口业务“
所以重点是看报关单这两个栏次来区分是自营出口,还是委托出口。
切勿仅因是否“找报关行”而混淆,报关行属于“代理报关服务”,不影响“自营/代理”的判断。
导出报关单就可以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