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税法规
税费法规
税收征收管理
增值税
消费税
出口退(免)税
资源税
车辆购置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印花税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
契税
耕地占用税
船舶吨税
烟叶税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
税收条约
环境保护税
税费专题
政府性基金、费
营业税(已废止)
财务与会计法规
会计行政管理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与解答
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会计处理规定
证监部门会计监管规则
交易所会计监管动态
企业会计准则实务问答
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其他
小企业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
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
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案例
政府会计实施问答
关于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付款项的会计处理
关于存货的会计处理
关于投资的会计处理
关于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处理
关于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关于净资产及预算结余的会计处理
关于收入的会计处理
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的会计处理
其他会计处理
政府会计制度
政府会计准则其他
财政总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会计制度与2006年前会计准则
特定组织与项目会计核算规定
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
可持续披露准则应用指南
管理会计
代理记账
财务管理
国际会计准则
注册会计师法规
执业准则
执业准则应用指南
审计指引
职业道德守则
审计准则问题解答
地方注协专家提示与业务指引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证监部门审计监管指引与会计风险监管提示
注册会计师其他
注册税务师法规
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
税务师执业规范
职业道德、质量控制、程序指引
纳税申报代理类业务指引
一般税务咨询类业务指引
专业税务顾问类业务指引
税收策划类业务指引
涉税鉴证类业务指引
纳税情况审查类业务指引
其他税务事项代理类业务指引
税务师事务所管理
税务师其他
资产评估师法规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
资产评估指南
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资产评估操作指引
资产评估专家指引
资产评估其他法规
内部审计法规
内部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
内部审计其他
内部控制法规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内部控制操作指南
内部控制相关问题解释
其他内部控制法规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金融证券法规
金融监管法规
金融监管总局
央行
外汇管理局
外汇交易与银行同业拆借中心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
证券法规
证监会
上交所
深交所
北交所
股转系统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期交所
商品交易所
金交所
中金所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证券业协会
中上协
期货业协会
其他财经法规
国务院
财政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国家审计
海关
商务部
发改委
工信部
科技部
市场监督管理
人社部
医保局
自资部
住建部
知识产权局
其他部门法规
地方财税法规
江苏财经法规
江苏税费法规
江苏无锡财税法规
北京财税法规
天津财税法规
上海财税法规
重庆财税法规
浙江财税法规
安徽财税法规
福建财税法规
广东财税法规
广西财税法规
海南财税法规
云南财税法规
贵州财税法规
江西财税法规
湖南财税法规
湖北财税法规
四川财税法规
西藏财税法规
河南财税法规
河北财税法规
山东财税法规
山西财税法规
陕西财税法规
甘肃财税法规
宁夏财税法规
青海财税法规
新疆财税法规
吉林财税法规
黑龙江财税法规
辽宁财税法规
内蒙古财税法规
法律及司法文件
法律
法院
检察院
司法部
民法典相关
公司法相关
破产法相关
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稿
上海财税法规
165ap8quev0uy
全文有效
2025-10-23
2025-10-23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企业基础研究投入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沪科[2025]411号  发布时间:2025-10-21   来源: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支持企业加强基础研究 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措施》(沪府办规〔2025〕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健全基础研究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支持企业持续提升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强化企业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启动2025年度上海市企业基础研究投入项目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标准
  支持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加强技术储备,对企业内部支出开展基础研究的项目进行财政补助。企业年度基础研究投入达到或超过1亿元/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1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500万元;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不含)/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200万元。
  基础研究投入认定标准参照“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2号)”。
  二、申请方式
  (一)备案登记
  申报企业将《上海市企业基础研究投入项目备案单》(见附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于2025年11月30日16:30前提交至联系邮箱。
  (二)申请提交
  申请将于2026年一季度启动,申请企业应当如实提供2025年度基础研究投入、基础研究项目清单等材料。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三、申请要求
  1.申请主体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在沪注册并运营满一年以上的企业(2024年8月1日以前登记注册),具有较强科技创新实力,致力于突破和掌握更多基础研究“根技术”的企业。企业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2.申请企业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并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材料。
  四、材料审核
  项目申请正式启动后,上海市科委将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委派审计事务所进行复核。通过后,上海市科委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拟支持企业清单,接受公众监督。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1-63875151-664、665
  联系邮箱:pm@caeshc.com.cn
  六、其他
  上海市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请事宜,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机构或个人假借上海市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上海市科委科技人才处举报(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投诉举报电话:021-60286858。举报截止时间至项目批复下达之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

相关附件:

上海市企业基础研究投入项目备案单.doc    

 

扫一扫,打开该文章

相关文章 查看更多>>
【打印】      【关闭】
版权所有:天赋长江(无锡)税务师事务所
地址:江苏省江阴市长江路169号汇富广场22楼
电话:0510-86855000 邮箱:tfcj@tfcjtax.com
苏ICP备05004909 苏B2-2004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