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答疑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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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由于自然人股权转让个税太高,能否先减资、后增资方式来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
发布时间:2025-09-29   来源:郝守勇税库 作者:郝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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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请问,由于自然人股权转让个税太高,能否先减资、后增资方式来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

答复:

首先看减资的环节:若减资款不超过股东初始投资成本,通常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股东初始出资100万元,减资时收回100万元,不产生税负。

注意:

若是不等比例减资,引发股权结构变动的话,存在股权转让个税的风险。

再看增资的环节:

若是不公允增资,稀释了原来的自然人股权占比,也是存在股权转让个税的风险。

因此:

减资是否公允、增资是否公允、你的操作是否涉及避税、是否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税务风险。

如果税务机关将上述整个2步看作一个整体,进行纳税调整,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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