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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农产品抵扣凭证,如何在税务数字账户中勾选抵扣?
发布时间: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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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同的农产品抵扣凭证在税务数字账户中操作是不一致的,有一部分农产品抵扣凭证需要预先处理,有些则不需要。按是否需预先处理分类情况如下:
  一、通过电子税务局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及从一般纳税人处取得9%的专用发票、海关缴款书,无需预先处理,在【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海关缴款书】模块进行勾选。
  特殊情形:如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农产品发票,需要先进行补录操作,再进行勾选。在【抵扣勾选】-【发票】下方,点击【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添加行】,纳税人只需要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即可。系统自动带出发票相关信息后,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农产品部分票面金额、农产品部分票面税额。允许纳税人根据票面金额、9%扣除率,自主填报有效抵扣税额。提交成功后相关发票信息就进入【抵扣勾选】-【发票】模块,可对该发票进行勾选操作。
  二、对于一些特殊抵扣凭证,无法直接从票面识别需要抵扣的税额,故要先进行一些预先处理,确认可抵扣的税额后在【抵扣勾选】-【发票】模块进行勾选。
  (一)如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在【待处理农产品发票】-【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模块进行预先处理。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处理方式。提交后该发票在【抵扣勾选】-【发票】模块可以进行勾选抵扣。
  (二)如取得从小规模纳税人处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待处理农产品发票】-【从小规模处购进的3%农产品专票】进行预先处理,系统会提示可以按照9%抵扣的适用情形。具体操作同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类似,提交成功后在【抵扣勾选】-【发票】模块可以进行勾选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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