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及相关涉税线索,依法查处了华唐新基建(北京)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案件。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资金流水多次快进快出,将款项通过中间人扣除12%票点后转回,以支付手续费方式购买并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成本,存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专用发票进行偷税的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其依法作出追缴税费、罚款共计239.53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并依法加收滞纳金。同时,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虚报进项、虚列经营成本支出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属于偷税及虚开行为。税务部门将常态化依法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努力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助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