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看到网上说,下个月10号正式实施《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请问,我们有几个企业暂时未经营会不会被强制注销呢?
答:感谢您的提问!根据《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公司自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起,满三年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第八条规定强制注销公司登记。也就是说,只有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并在三年内未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公司才会被强制注销。贵公司暂时未经营如果没有达到上述条件,则不属于强制注销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