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的减免政策在不同情况下可能是“双方都免”或“单方免”,具体取决于政策的表述和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及相关政策文件,印花税的纳税人通常包括签订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这表明在一般情况下,印花税是“双方都交”的。
印花税减免政策的适用情况,在某些情况下,印花税的减免政策适用于合同双方。例如,《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2022年第2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这意味着,如果一项政策规定某类合同免征印花税,那么合同双方都可以享受免税优惠。
比如农民李四向甲企业购买复合肥料2吨,书立化肥买卖合同,合同所列金额6000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该化肥买卖合同符合《印花税法》规定的法定免税优惠条件,农民李四和甲企业免纳印花税。
第十二条 【税收优惠】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
(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二)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但是如果政策描述不是针对某类应税凭证的减免优惠的,比如北京冬奥组委与乙企业书立体育器材买卖合同,合同所列金额100万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规定,对北京冬奥组委使用的营业账簿和签订的各类合同等应税凭证,免征北京冬奥组委应缴纳的印花税。因此,北京冬奥组委免纳该体育器材买卖合同印花税,而乙企业应缴纳印花税300元(100万元×0.3‰)。
强调的是某一方的优惠,不是针对这个合同的,而且强调合同某一方主体的,那就是单边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