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砂石厂支付临时用地补偿、永久性安置费,都是为了生产经营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必要支出。
如果是企业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支付的,应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使用权等支出一并合计确认为“无形资产”,然后在预计使用权期限内分期摊销。
支付的临时用地补偿,如果只是临时占用别人土地,事后就会退还的,相当于支付的是土地租金,可以按照租金处理,在租赁期间内分期摊销计入成本费用。
答:
砂石厂支付临时用地补偿、永久性安置费,都是为了生产经营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必要支出。
如果是企业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支付的,应与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使用权等支出一并合计确认为“无形资产”,然后在预计使用权期限内分期摊销。
支付的临时用地补偿,如果只是临时占用别人土地,事后就会退还的,相当于支付的是土地租金,可以按照租金处理,在租赁期间内分期摊销计入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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