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公告[2023]27号,自2023年2月17日起废止。
现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0年1月13日
根据证监会公告[2023]27号,自2023年2月17日起废止。
现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2020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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