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监会公告[2023]33号,自2023年2月17日起废止。
为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定向转让及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现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3年1月4日
根据证监会公告[2023]33号,自2023年2月17日起废止。
为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定向转让及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现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申请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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